国家能源体制改革破冰 管理专责机构曾空缺十余年

2010年01月28日 00:1621世纪经济报道 】 【打印共有评论0

21世纪经济报道 何清 上海报道

1月27日中央政府正式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通知》(下称“《通知》”),宣告国家能源委正式成立。

《通知》指出,国家能源委将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国内能源开发和能源国际合作的重大事项。

这个委员会级别颇高,温家宝总理亲任主任,李克强副总理担任副主任,包括发改委主任张平、工信部部长李毅中、总参副总参谋长章沁生等在内的21位部级高官担纲委员。“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能源局承担。”《通知》称。

在原中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首席专家曹晓曦看来,国家能源委的成立,意味着中国能源安全战略被提上了新的高度,“毕竟过去的国家能源领导小组更像是一个临设机构”,对解决目前多头管理、分散管理、协调性差的能源管理困局力不从心。

而包括石油在内的能源安全问题已日益凸显。1月19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表示,去年中国进口原油约2.04亿吨,比上年增长约14%,中国石油消费的进口依存度已达52%,首次突破国际警戒线。

据悉,为了扭转目前能源管理困局,自2009年底以来中央政府已制定了相关方案,其中包括国家能源委的设立、相关政府机构的权力整合及多项人事变迁命令。

“然而目前能源委的职权还不清晰,对如何扩大能源局职能作用也没有明确的指示,一切都需等到两会召开前后才能确定。”当天有国家能源局官员说。

能源管理专门机构空缺十余年

自1993年能源工业部撤销后,我国已经十余年没有地位相当的能源管理专责机构了,其管理权限被分散到林林总总的十余个部委中。

油气资源普查、区块开采权的发放在国土资源部,能源价格制定、重大项目审批等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负责中外能源项目合作的审批,国家安监总局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监督。

国家能源局作为唯一的能源管理专责机构,2003年设立之初竟只是司局级单位,被设置在国家发改委序列中;2008年7月才升格为副部级机构。

然而它只负责提出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提出能源发展政策和产业政策、提出能源体制改革的建议等职能,却没有能源管理权限。

“多头管理,分散管理,难免部委间的步调不一致,出现能源管理漏洞也就不足为奇了。近年来,受能源价格暴涨因素影响,地方企业、民营资本对矿产资源私挖乱采,未经审批的大型能源项目盲目投产,屡禁不绝。”一位中国石化协会官员无奈地说。

为研究中国能源领域的重大问题和政策,2005年5月前后,由温家宝总理担任组长的国家能源领导小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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