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周冠五:国企承包制改革先驱
周冠五
1979年,作家蒋子龙发表了小说《乔厂长上任记》。
小说里,机电厂新任厂长乔光朴,对全厂近万名职工进行大考核,把不称职人员撤离岗位,使生产局面迅速改观。但在他进行改革的同时,也遭到了各种阻挠,一度陷于内外交困的境地。然而,在领导和群众支持下,他对改革依然充满信心。
小说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乔厂长”一时间成为“英雄”的代名词。
绝非巧合。那一年,和“乔厂长”一样,打破禁锢、推行改革的企业家,并不仅仅存在于小说中。
当年5月25日,国家经委、财政部等6个单位联合发文。确定京津沪8家大型国企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改革。首都钢铁公司,成为其中之一。
厂长无权
请缨改革
首钢退休职工陈生志告诉记者,首钢当时是主动申请参加第一次国企改革试点的。
他回忆,在此之前的首钢,虽然厂区很大,但实际规模很小,只有一个炼钢的高炉。
另一位首钢退休职工张积武也说,那个时候首钢效益不是很好,国家下达多少任务就生产多少,企业没有额外自主获取利润的权力,工人的积极性也不高。
而为了企业发展、对于企业自主权的追求,在当时的首钢领导层,更为迫切。
一个广为流传的说法是,时任首钢总经理兼党委书记的周冠五,虽然管理20万职工,但他却没有权力签字改造一个厕所。
上海社科院的研究员陶友之,曾对国企扩权改革进行专题研究。他认为,当时周冠五“没权改造厕所”的说法,“很有可能”。
他介绍,没有扩大自主经营权之前,国企的厂长实际上只是一个车间主任,完全听国家的,企业的生产销售都是国家计划好,按部就班地做就可以了。就算要盖一个厕所,也要国家的计划中有专项的使用资金才能去盖。
1978年10月开始,四川省率先对省内部分企业进行扩大自主权试点。
1979年初,敏锐的周冠五亲自组织报告,送交北京市和冶金部领导,主动请缨,争当改革试点单位。
当年5月25日,国家经委、财政部、外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物资总局、国家劳动总局六部门联合发出通知,确定京津沪8个企业为国企改革试点,周冠五的申请,成功了。
两个月不到,1979年7月13日,国务院一口气印发五个文件,对扩权予以明确,其中最重要的有两条:一是在利润分配上,给企业以一定比例的利润留成;二是在权力分配上,给企业以一定的生产计划、产品购销,资金运用、干部任免、职工录用等方面的权力。
周冠五的改革,有了“尚方宝剑”。
“三个百分之百”
员工爱恨交加
周冠五推出的第一项改革举措,便令当时的许多员工“爱恨交加”。
他迅速推行“三个百分百”:每个职工都必须百分之百地执行规章制度;出现违规违制,都要百分之百地登记上报;不管是否造成损失,对违制者要百分之百地扣除当月全部奖金。
“新的制度实施后,大家的奖金扣得比较厉害。”陈生志说。
张积武透露,当时推行的岗位责任制“太严了”。比如说迟到一分钟,或者在车间不戴安全帽,都会被扣奖金。一般的违规最少扣罚一个月的奖金,严重的则要罚去三个月甚至更多的奖金。
此外,最严重者,还会被降职、撤职。
尽管有个别员工抱怨,但这项政策的最终结果“很成功”。据首钢石钢铸造厂原总工程师高伯聪回忆,这种责任、考核,奖惩三者结合一体的管理方式,使首钢的生产和工作秩序很快恢复。
此外,周冠五还集中所有大修基金,来修建首钢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二高炉。1979年12月15日,一座国际先进水平的新二高炉顺利投产,并且不到一年半就收回了全部投资。
“这在以前是完全不可能的,"计划经济时代",专项基金必须专项使用,就算账面上有钱,没有计划,根本不能动用。”陶友之称。
改革的前三年,首钢利润净额年均增长45%,上缴国家利润年均增长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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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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