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将上诉 认为罚款过重

2010年05月29日 15:01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讯 因认为自己不构成内幕交易罪和非法经营罪,并认为罚金过重,黄光裕于昨天正式递交上诉状,请求市高院改判一审判决。记者昨天获悉,市高院已受理此案。据了解,一同提起上诉的还有其妻子杜鹃和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许钟民。

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亿元,没收个人部分财产2亿元。杜鹃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亿元。许钟民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亿元。曾取保候审暂住家中的杜鹃,在一审宣判后当庭收押。

按照刑诉法规定,昨天是黄光裕案上诉期的最后一天,市二中院于昨天上午接到黄光裕的上诉状。据介绍,一审宣判当天下午,黄光裕的辩护人、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杨照东律师赶往看守所与黄光裕会面,对上诉改判的可能性进行评估,在随后又一次会见中,黄光裕仍未下定上诉的决心。主要原因是黄家内部对于是否上诉意见不一,直到昨天,黄光裕突然决定提起上诉。

黄光裕的上诉理由大致有四点:在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两项罪名的定性上,黄光裕存在异议,其认为不构成这两罪;在行贿罪中,关于一审法院认定的鹏润公司单位行贿,黄光裕不予认可;在量刑上,对于内幕交易罪,黄光裕坚称无罪,即使有罪也量刑过重;在罚金方面,黄同样认为判决过重。

一同提起上诉的还有其妻杜娟,杜娟上诉认为一审量刑过重,其参与内幕交易的程度不严重,且系从犯,请求法庭对其判处缓刑。

据了解,市二中院收到黄光裕的上诉状后,将连同案卷一并转往市高院,市高院审查立案后再决定是否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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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大队长出面

送百万求关照国美

在法院认定的多起贿赂事实中,国美电器被列入行贿名单中。国美电器为逃避税务稽查,向梁丛林、凌伟分别行贿50万元。

“吃饭的时候,靳红利(时任市局经侦处四队、四大队副大队长)提出要关照国美公司!”梁丛林在归案后说,2006年6月,国税总局稽查局要求六个省市的国税稽查局对国美公司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年8月,北京国税稽查局指派其和凌伟参加专案组,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工作。从国美公司调账后没几天,靳红利给其打电话,说他是黄光裕的朋友,并问北京国税稽查局是不是从国美公司调账了,他说是。后靳红利约其和凌伟到潮好味餐厅吃饭,许钟民也参加了。吃饭时,靳红利让其帮助国美公司。过了一段时间,靳红利约其和凌伟到新世纪饭店名轩餐厅吃饭,在场的还有黄光裕、许钟民。席间,靳红利向其提出关照国美公司。在检查中,专案组查出国美公司在税务方面存在5个问题,最终,北京的国美公司共补交税款近200万元后便了事。

事后,他和凌伟、许钟民在新世纪饭店吃饭时,许钟民给了其5张各10万元的工商银行卡。许钟民的意思是交个朋友,今后照顾国美公司,后其将银行卡交给其妻张乔月。

-事情未能办成

但40万照样笑纳

在行贿的企业中,一家企业老总较为晦气,其为逃避处罚,先后向梁丛林奉送40万元后,结果稽查局临时换人,仍被重罚600多万元。

2007年1月初,梁丛林、凌伟带队对一家服装公司进行税务检查,这下可吓坏了公司的老总陈某。陈某赶紧找来中间人,通过中间人将梁丛林、凌伟约在一起吃饭。“你们的事可大可小!”饭桌上,梁丛林对初次相识的陈某说,陈某赶紧请求两人手下留情,少罚钱。饭后,陈某送梁丛林回家,在家门口给了梁丛林20万元。

然而,奉送20万元后,陈某本以为万事大吉,但税务稽查工作仍没有停止,陈某赶紧又约请梁丛林吃饭。“这事小不了,要移送经侦部门!”陈某吓了一跳,觉得第一次钱没给够,于是又拿出20万元给了梁丛林。

令陈某没想到的是,40万元送出后,梁丛林突然撤出调查组,处理该公司税案的负责人换成了另外一个人。最终,该公司只好补税1200多万元,缴纳罚款600多万元。

据了解,“这事小不了,要移送经侦部门!”梁丛林的这句话,不知吓倒了多少企业主。一家企业老总听到这句话后,赶紧拿出600万元打点前来查税的梁丛林、凌伟、梁敏进,三人每人分得200万元,这也是三人合伙获得的最大一笔贿赂款。对于该贿赂,公诉机关以索贿对三人提起公诉,但昨天的判决认定是受贿。

-三被告以受贿罪获刑

未当庭表示是否上诉

3名被告人分别叫梁丛林、凌伟、梁敏进,案发前,梁丛林在市国税局稽查局兼任检查、执行两科科长,凌伟是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科主任科员,梁敏进是海淀区国税局财务科副科长。

法院经审理认定,梁丛林共收受贿赂291万元;凌伟收受贿赂281万元;梁敏进收受财物合计210万余元。据此,法院以受贿罪,判决梁丛林有期徒14年,凌伟有期徒刑13年,梁敏进有期徒刑12年。判决后,3名被告未当庭表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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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毅君   编辑: zou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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