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试点水价成本公开 铺路民资涉水(3)
成本监审政策出台在即
水企与物价部门的意见不一,直接将水价改革的阻碍和争议指向了水价成本的公开,而从目前来看,若想水价成本实现透明,必须出台水价成本的监管法规。
“其实对企业供水的成本监审有专门办法和公式。”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此前对本报记者表示,专门针对水价成本的《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早在2006年11月就开始征求意见,但至今还处于难产。
不过6月4日,发改委对于这份《办法》却表示出了少有的高调,不仅提出了下一步将对水价成本公开试点方案进行修改,并将在部分城市部署实施水价成本公开试点,而且表示“近期还对《办法》又作了修改,重点就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的项目构成、监审原则、主要指标核定标准等作出原则规定,目前《办法》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待进一步论证完善后将尽快出台。”
言下之意,水价成本公开,《办法》出台近在咫尺。
“如果不把成本中不透明和不合理的成分晒出来,水企依旧是继续亏损,水价市场化根本无法进行。”北京国融大通咨询公司总经理李智慧对本报记者表示,当前水价成本主要包括原水成本、输配成本和污水处理成本。但在供水成本中,许多不合理的成分直接造成了水企亏损和水价普涨。
另外,上述知情人士还表示,水价完全市场化在世界上目前尚无先例,任何激进都可能导致价格失控,如果不加以重视和深度研究,将给水业带来始料未及的问题。
“理想状态是市民支付合理价格、供水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政府负责供水设施投资,并在供水企业因履行公用职能而发生政策性亏损时提供财政补贴。”李智慧表示,水价改革应以建立“水价与成本联动机制”为根本目标,从引进市场机制入手,抓好成本监审这个必要前提和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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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华鹏
编辑:
li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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