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重案处理雪碧汞毒案(2)
律师:超市如有证明或可免责
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张燕生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由于此案是消费者称饮用雪碧导致汞中毒事件,发生在特定包装物中,应可定性为刑事案件。
对于超市方面,张燕生认为,如果警方没有特别的要求,超市正常营业并无不当。而且如果超市方面除卫生合格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外,如果能够提供销售许可证,或者是从正规渠道进货的凭证,超市方面或可免责。
北京可口可乐方面曾经向记者透露,出售“汞毒雪碧”的超市并没有与公司签订任何销售或者供货方面的合同或者协议。
北京雷曼律师事务所律师郝俊波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起诉销售商家和厂家,而最终应该由谁负责则需要司法部门审理,而主要依据就是警方的调查结果。
“尽管发生事件是在不同地点,且相距较远,但是警方将会对两起雪碧‘汞毒’案件是否存在关联或者共性进行调查,比如流通环节中是否最终都在同一经销商处进货等。”张燕生认为,根据外界透露的信息,警方应该对两起雪碧汞中毒事件相关联的各环节进行排查。(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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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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