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资源税改革应择机而发 资源价格暴涨无法调节级差收入

2009年09月07日 14:46瞭望新闻周刊 】 【打印共有评论0

在财政收入增幅下滑和宏观经济的“微妙”时期,要使税改的“正效应”最大化,在时机和策略上要考虑周全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废止了2002年以来实行的“年底双薪单独计税”的计税方法。对此,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这意味着,个人所取得的多出来的一个月工资将与当月工资合并后计征个税,而不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办法对普通百姓影响不大,但对一些工薪高的个人来说,合并后适用的税率可能会提高。”

这一计税方法引来不小反响。结合近期深圳市“欲语还羞”地表示将率先开征物业税,业内有关税改的讨论再起。其中,既有对燃油税改革和增值税转型的功效探讨,更有对资源税改革、环境税和物业税推出时机的猜测。

《瞭望》新闻周刊在采访中了解到,这次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运行及财政收入产生严重冲击,也使一些长期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矛盾更加凸显,改革的迫切性大大增强。来自高层的信息强调“目前是推动改革攻坚的较好时机”。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在接受本刊专访时透露,“资源税改革现在可以逐步推出,环境税正在研究阶段,物业税正在研究之中。”

燃油税改革初见成效

当国际石油价格处于较低水平时,去年底国务院及时果断地推出成品油税费改革。

今年1月1日实施的成品油税费改革规定,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规定,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刘桓指出,由于征收燃油税的想法早已有之,而且其基本特点仅仅是在原有税种之下赋予一些新有功能,对税负进行一定调整,因此,实施的难度并不大。

“今年8个月以来,燃油税改革的政策效应已经显现。”刘桓说,燃油税改革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增加财政收入,但是由于2008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已逾5.4万亿元,因此,这方面目的并不明显;二是对环境、资源、能源进行调控。由于我国以石油为主的能源进口依赖性较高,制约了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因此,通过税收来提高价格,从而唤起全民的节约意识非常重要。

基于此,刘桓认为,征燃油税的目标“初步还是能达到效果的”。

增值税转型改革尚待检验

为适当拉动投资,增值税转型改革正逢其时。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和行业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至此,我国实现了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过渡,企业当期购入固定资产所付出的款项,在计征增值税时,计入征税基数从而准予扣除。

在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看来,所谓的增值税转型,就是对企业当期购入固定资产所付出的款项,在计征增值税时,计入征税基数从而准予扣除。因此,和生产型增值税相比,消费型增值税体现了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一种激励。

根据本刊了解到的最新数据,目前,这项改革能减轻企业上千亿元的负担。以山东济南为例,今年上半年,增值税减收8.44亿元,其中市级以下减收2.74亿元;预计全年增值税减收25.92亿元,其中市级以下减收8.41亿元。

“增值税向‘消费型’转变,从长远来看肯定是好事。”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分析指出。不过,由于政策效应最终要取决于企业对政策安排的反应,对企业的积极影响还需要观察。原因在于,企业只有真的购置新设备了,真的着手技术改造了,真的增加投资需求了,才能最终享受到增值税转型的好处。

对此,高培勇认为,由于当前金融危机的一大特点是产能过剩,不少企业缺乏足够的投资热情和动力,因此,对增值税转型减税效应的预期,“不能不有所保留并备有预案”。

高培勇表示,如果减税效应不能如所期望的发挥出来,并且,经济形势的变化需要在税收上采取更有力的扩张措施,可将房屋、建筑物投资纳入抵扣范围,允许抵扣全部的固定资产投资,从而实行完全意义上的消费型增值税。

资源税改革择机而发

今年以来,资源税改革的话题被政府有关部门数次提及。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研究制订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6月17日,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强调“将资源税改革类建议提案确定为今年重点办理建议提案”。

“现行资源税制已不能适应国有企业上市以及民营企业大量介入资源开采和生产的现实。”杨志勇指出,资源税自1984年成为一个独立的税种以来,所提供的税收收入规模相当有限。几经改革,资源税税收收入占税收总收入2008年仅为0.56%,2009年上半年略有提高,也只占0.61%。另外,资源税征收范围偏窄,只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少数资源征收。

杨志勇接着分析,资源税开征的初衷是为了调节贫富矿之间的级差收入,但是,近年来,资源价格暴涨,较低的税额导致资源价高税低、近乎无税局面的出现。幅度较小的资源税税额调整,根本无法达到调节级差收入的目的,也不利于资源的节约利用。

基于此,杨志勇认为,资源税改革方向有两个,一个是扩大税率,另一个则是扩大征收范围。

“资源税在我们国家刚开始征收的时候只限于七种。其实资源的构成很多,这就使得资源税开征的范围和标准应该有所变化”,刘桓补充说。

“不过,由于宏观经济还处于‘微妙’时期,在改革的时机上必须考虑周全。”刘桓表示。杨志勇对此表示认同。“资源税改革还是在经济相对比较景气的阶段推行较好。”

刘尚希则持另外一种观点。他告诉本刊,当前,经济正处于“平稳爬坡”的过程之中,“是推出资源税的一个较好的时机,可以逐步推出。”

<< 前一页12后一页 >>

相关专题:

内地资源税改革呼之欲出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欢迎订阅凤凰网财经电子杂志《股市晚报》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张辉 李媛 戎青   编辑: wangkt
凤凰网财经
今日热图昨日热图
最热万象VIP
[免费视频社区] 锵锵三人行 鲁豫有约 军情观察室 更多
 
 
·曾轶可绵羊音 ·阅兵村黑里美
·风云2加长预告 ·天亮了说晚安
·入狱贪官菜谱 ·刺陵精彩预告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