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人士:资源税改革很可能明年推 征税范围将扩大
作为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之一,税收制度的改革日益成为各界关心的话题。记者近日从权威渠道获悉,为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主管部门正在酝酿一系列税制改革,其中就包括加快推进资源税改革。
一位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权威人士向记者透露,资源税改革很可能在明年推出,主要方向是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提高税率,征收方式则由目前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改革资源税,首先就要扩大征收范围,把更多的资源性产品列入其中。”上述权威人士指出,目前,我国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石油、煤炭、天然气、金属类矿产、非金属类矿产以及盐,范围过于狭窄,远远没有达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的。该人士还认为,将水列入资源税征收范围之内是当务之急。
对于已经列入资源税征收范围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的征税方式如何改进的问题,该人士指出,目前税务部门的思路是要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至于从价计征的税率可能定为多少,该人士没有透露,但此前业界普遍猜测,调整后的资源税税率很有可能定在3%左右。
专家指出,现行的从量计征方式问题越来越凸显。从量计征不能体现资源价格的涨跌,国家税收也不会随着资源价格的涨跌而增减。征收资源税的初衷更是难以体现,上述权威人士指出,“从量计征,企业的税负较小,难以形成节约资源的意识。”
如果实行从价计征,资源消耗大户的税负将大大增加。业内人士分析,以原油为例,现在实行的是从量计征,税率为8-30元/吨,但如果按80美元/桶的价格、3%税率从价计征,我国的原油资源税税额将是“从量计征”时的5倍左右。
今年以来,我国推进资源税改革的进程明显有所加快。今年5月下旬,发改委公布《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研究制订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也曾在多个场合呼吁进行资源税改革,上调资源税税负。
此前报道:
内地石油资源税2010年起可能从价计征 税率预计为3%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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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牡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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