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平:物业税请以公平的名义
韩平
【政府出台任何一项制度,从良好的动机出发,全面衡量可能带来的负效应,以公平的过程、手段,追求公平的社会环境。】
本周有媒体报道,今年税务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这是物业税在部分地区试点了6年多之后,首次推广至全国。消息一出,本已跌势不止的房地产股再次大跌。即便不炒股的普通百姓,只要是有一两套房子的人,也对此消息充满了关注之情。
相对于政府所拥有的各种权力而言,多开个税种或是提高一点税率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应当是一种最温和的管制了。所以西方国家把征税比喻是“在拨鹅毛的同时不让鹅叫”的一种艺术。但是,正像“拨毛”一样,虽说性命无虞,但疼痛还是免不了的,所以“鹅们”要叫也在情理之中,弄得不好,“鹅们”不但要叫还要跳。因此,如何平衡国家与百姓的利益就成为一门高超的“艺术”。
修改税种的目的是什么?是要打击靠买房而富裕起来的那一部分人吗?那么请问这部分人在整个拥有房产的人群中占比到底有多少呢?我们的房地产,是大部分由普通百姓居住着,还是真像社科院的报告那样,只集中在不到15%的家庭手上?如果房产大部分由普通百姓居住着,我们打击这样的“富人”,等于是打击全体的中产阶层,等于是打击全体中国人民奔小康的热情。如果要打击目前不足15%的炒房家庭,当这些人因承受不住突然而来的高税负之际(按目前流传的方案,拥有的房子越多,税率越高,从0.5%到6%之间),可以想见,当这部分人将囤积的房子集中大量抛售出来,而无人承接,那么是否会发生金融海啸呢?
如果说,我们修改税种的目的是为了抑制高房价,让穷人能够在大城市买上商品房住着。在讲究公平的制度框架下,贫困并不是一生不可改变的状况,富裕有先有后并不是一件不能接受的不公平的事情。在房价高企,但房租却并不算高的情况下,为什么暂时的穷人就不能暂时地租房呢?更何况还有低于市场价格的廉租屋。
从另一方面说,如果富人在大城市拥有多处房产,想必他的财商也较高,所以如果国家加税,他仍然可以通过提高租金的方式将这一税负转嫁到只能租房的穷人身上,有可能令穷人的生存质量更加下降。
若说征收物业税是为了向国际惯例看齐,那更是无从说起。因为物业税虽是国际惯例,但在这一惯例后面,是房屋包括土地权属的永久占有。交缴物业税的法理基础是,国民永久性地占用了理应属于全体人民的土地,当然要为这一永久性的使用权交费,这一交费后所能够享受的待遇是———任何个人、机构、团体甚至是国家,都不能够在未经纳税人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拆迁。我们不能光要求公民义务与国际惯例看齐,权利却不与国际惯例看齐。如果政府真在两个方面都能够向国际惯例看齐,各级政府就要想好了———在中国不断走向城镇化的过程中,“钉子户”将有可能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说了这么多,并不是反对国家税收改革、反对物业税出台,而是表明,税收从来就不是简单的财政问题,而是牵扯到利益再分配的大问题,甚至是牵涉到政府导向鼓励民众如何选择人生的大问题。政府出台任何一项制度,从良好的动机出发,全面衡量可能带来的负效应,以公平的过程、手段,追求公平的社会环境。世界上的事情往往因果相报,打击了合法致富的人,可能整个社会就变成越穷越光荣,躺在政府身上伸手要救济的人就越来越多,政府最后只能是救无可救。这也是全世界上世纪80年代最终大规模私有化的时代背景。
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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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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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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