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王大龙地产之过应追责

2010年02月04日 05:20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以双“地王”名噪一时的大龙地产,这次栽倒在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处罚下,2亿元人民币的保证金也被没收不予退还。

作为一家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在没有摸清自身实力的情况下,贸然高价竞标,以成为“地王”为荣,如今却落得一个违约被罚的形象,更是成为地产界的笑柄。

这次匪夷所思的投标决策,给大龙地产带来的损失是多方面的:

直接经济损失:2亿元人民币。这对于大龙地产尤其是大龙地产的股东来说,并不是一个小数目。以截至2010年2月2日该公司的股份总数41500股计算,平均每股直接损失0.482元。按照2009年12月31日34976位股东人数计算,股东人均损失5718.21元。作为最大股东的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直接损失7196.8万元。

同时,公司还需承受商业信誉的损失:违约,被处罚;同行则认为是搅乱了该地块所在区域的正常市场,致使该区域房价自其竞标日至今暴涨暴跌幅度近100%。

此外,公司社会声誉也遭受重创,公众形象受损,媒体负面信息铺天盖地,责问、质疑声不断。最为市场关注的是公众投资者的损失。因2亿元人民币的保证金被罚没,公司股票应声下跌,几天之内市值锐减。

豪掷亿金是过瘾,“地王”的头衔也很风光,但苦的是股东,惨的是投资者,冤的是政府(北京顺义区政府是大龙公司的上级,不算),愤怒的是消费者。真不知道大龙地产的决策者在投标前有没有衡量过自己的资金头寸和融资能力,有没有进行过可行性分析。

造成如此之大的经济损失,造成如此恶劣的后果,是不是应该对经营管理层和董事会进行追责?

作为一家具有国有背景的房地产公司,曾经靠垄断资源获得利润,现在在市场面前惨败下阵,是血的教训。这血,不只是股民割肉股东受损的血,也是国家的血。应该有人出来承担责任,从而让更多的公司吸取教训,让头脑发昏的投标,让以成为“地王”为荣的虚荣,从此与上市公司无缘。(笑颜)

相关专题:

大龙地产窘境:地王也缺钱

公司公告:

[2010-02-02]大龙地产:重大事项公告

[2010-01-28]大龙地产: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0-01-28]大龙地产: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1-28]大龙地产: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0-01-28]大龙地产:关于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10-01-28]大龙地产: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10年1月)

[2010-01-28]大龙地产: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1-28]大龙地产:2009年年度报告

[2010-01-28]大龙地产: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0-01-28]大龙地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10年1月)

公司新闻:

[2010-02-03]中邮基金深陷大龙地产门 一日失血七千万

[2010-02-03]大龙地产祸不单行 低开低走收跌4.22%

[2010-02-03]大龙地产:受挫于行业政策从紧

[2010-02-03]祸不单行 大龙地产早盘低开低走大跌6.49%

[2010-02-03]购票1日亏万元 股民称被假信息忽悠欲诉大龙地产

[2010-02-03]祸不单行 大龙地产开盘跌3.83%

[2010-02-03]机构不惜砸跌停出逃 大龙地产人财两空

[2010-02-03]股民买大龙地产一日亏万元 欲起诉其发布虚假信息

[2010-02-03]称虚假信息“忽悠”致亏股民欲诉大龙地产

[2010-02-03]称虚假信息“忽悠”致亏 股民欲诉大龙地产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欢迎订阅凤凰网财经电子杂志《股市晚报》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编辑: robot
凤凰网财经
今日热图昨日热图
最热万象VIP
[免费视频社区] 锵锵三人行 鲁豫有约 军情观察室 更多
 
 
·曾轶可绵羊音 ·阅兵村黑里美
·风云2加长预告 ·天亮了说晚安
·入狱贪官菜谱 ·刺陵精彩预告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