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1年多大摩内幕交易案终被认定 杜军获刑

2009年09月11日 13:26新闻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历时1年多大摩内幕交易案终被认定 杜军获刑

□香港区域法院昨日裁定,杜军涉嫌的九项内幕交易罪和一项唆使他人进行内幕交易罪全部成立。

昨天上午9时30分,在香港湾仔区域法院10楼33号法庭里,历时1年多的摩根士丹利(俗称“大摩”)前中国总经理杜军内幕交易案正式进入裁决阶段。经过6个多小时的漫长庭审,法官最终判定,香港律政司对杜军的十项刑事指控全部成立。今天下午2点,法庭将再次聆讯,并对杜军的犯罪行为进行刑事判决。杜军究竟获刑几年,届时将揭晓谜底。

杜军没有再次否认全部指控

被告杜军昨天上午刚出现在区域法院,便成为全场关注的焦点。这位头发灰白、身材略显发福的大摩前任高管身着西服坐在被告席上,平静的表情中透出几丝凝重。一同出席的还有香港律政司的代表以及原被告双方律师。担任主审法官的则是区域法院的陈庆伟。此外,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MarkSteward也出席了昨天的庭审,旁听了聆讯的全过程。

香港律政司新闻组梁小姐事后向晨报描述道,控方一开庭就立场鲜明地指出,杜军参与了涉及本案的2006年至2007年大摩与中信资源的两个合作项目。其中一个项目是大摩协助中信资源发行债券以收购哈萨克斯坦油田,另一个项目是大摩为所收购的油田作石油对冲交易。杜军则辩称,当时只参加了前一个与中信资源有关的项目。“控辩双方围绕此前律政司提出的十项刑事指控展开了激烈的争辩。尽管杜军不再像前两次那样完全否认这十项指控,但他仍然竭力辩护,试图在法庭宣判前,尽可能为自己减少罪名。”梁小姐说,截至上午休庭时,庭审陷入了胶着状态。

最高将被判10年监禁

然而复庭后,庭审局面逐渐明朗。经过6个多小时的拉锯战,法官在下午3点45分左右宣布最终裁定,律政司指控杜军的十项罪名,即九项内幕交易罪和一项唆使他人进行内幕交易罪全部成立,杜军在庭审结束后被还押监房。

据香港区域法院工作人员欧小姐介绍,在判词中,陈庆伟法官指出,虽然此前出庭的不同证人的证词之间有所不同,但通过考察、分析控方提供的大量录音、邮件等证据,可以肯定的是,杜军在2007年2月确实得到了并非公开的内幕消息,并且存在 “越墙” 行为(over-the-wall),由此法庭认定“杜军有罪”。

欧小姐向晨报透露,今天下午2点,法庭将再次展开聆讯,在犯罪事实成立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对杜军进行刑事判决。但杜军有权向法官求情争取减刑,也有权在判决后由辩方律师向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香港现行的《证券与期货条例》中对内幕交易的处罚,被指控者最高将面临10年的监禁及1000万港元的罚金。在庭审结束后,记者试图连线控辩双方,不过律政司方面表示“不便评论法庭审判结果”,而杜军辩护律师的电话则始终无人接听。

[新闻背景]

杜军“内幕交易案”始末

杜军“内幕交易案”事发于去年7月。当时已被大摩解聘的杜军,因涉嫌中信资源的内幕交易在香港突然被捕。由于杜军本人的职位以及涉案交易金额较高,这起案件一直备受外界瞩目。

根据香港律政司向区域法院提出的十项刑事指控,在2007年2月15日至2007年4月30日两个半月的时间内,杜军在掌握中信资源内幕消息的情况下,先后9次以约8600万港元分批购入总共2670万股中信资源股份。除了自己进行交易,他还唆使其妻子李馨进行中信资源的股票买卖以获利。而在随后进行的庭审中,杜军否认了以上全部指控,并以现金50万港元获得了法庭的保释。

今年5月,此案重新恢复庭审。在香港区域法院进行的两周多的审理过程中,控方律师先后传召了中信资源前董事长以及两位大摩高管出庭作证,并且大量引用与此案有关的电子邮件和蓝莓手机记录作为证据。然而,杜军却再次否认了律政司全部十项刑事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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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芹;刘佳琪   编辑: lan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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