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两份财报数据严重不符 相关部门避重就轻
记者昨天从相关各方证实,监管机构对长虹“财务门”的全面核查已经结束,并得出正式结论:长虹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没有范德均所举报的违法行为。对于范德均被警方带走的原因,长虹方面表示并不清楚。
“财务门”事件爆发后,四川证监部门针对举报人范德均对长虹提出的“涉及22.5亿元商业承兑汇票确认收入”、“重复记录收入”及“呆死烂账机损失核销”等6项质疑进行了逐一调查,并得出结论:长虹公司1998年度涉及22.5亿元商业承兑汇票销售收入的确认符合当时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虚增和重复记录销售收入的情形,未发现公司1998年相关会计处理违反当时的会计制度。
值得玩味的是,1998年四川长虹与重庆百货两家上市公司财报上披露的数据显示,两家公司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数额严重不符。对于两份难以自圆其说的财报,相关部门并未给出更多说明。
此外,国税部门调查认为,“长虹公司1998年纳税情况正常,尚未发现有涉及指控业务范围内的偷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范德均去向不明
“我已经有两天多没有联系到我老公了”,范德均的妻子张李涛昨天告诉记者,21日中午,有办案警察曾打电话让她给范德均送衣服,但衣服还没送到,警察又告诉她范德均已经从派出所移送到吴江市公安局。接下来,该警察表示,自己也不知道范德均的最终去向。张李涛说,从丈夫上周四晚9点被带走到现在,她没有看到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批捕文件,“周一我再找律师商量对策”。
对于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范德均的代理律师薛昌表示,他的委托人尚未收到四川证监局的调查回复,他本人不愿做过多评价,“我们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讨回公道”。
长虹反告范德均
“不会有长虹高管参与这件事”,昨天,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否认有长虹高管参与了对范德均的抓捕,并称自己是通过媒体才知道范德均被抓的,具体被抓原因则不清楚。
刘海中告诉记者,范德均为达到个人非法目的,采取断章取义、片面曲解等方式,通过舆论诋毁中伤长虹公司的商业信誉,理应受到法律制裁。他同时表示,为“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树立社会正气”,长虹公司已于上周五下午向司法机关报案,请求依法追究范德均侵害长虹公司商业信誉的刑事、民事责任。
更多精彩内容阅读登录京华网(www.jinghua.cn)
相关专题: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 ||
作者:
编辑:
liy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