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公开证据 称范德均举报与10年前案件并非无关
凤凰网财经讯 近日,媒体曝出四川长虹遭到多位知情人士举报长达十年的财务问题,被指虚增销售收入50亿元。四川长虹昨日连续发布了声明和公告,对所举报问题一一否认。然而就在2月26日下午,长虹公开了一份证据,显示范德均举报一事与其十年前入狱一案并非毫无关联。四川长虹方面表示,对提供的证据负法律责任,但撇开范德均举报意图不谈,四川长虹仍未对举报内容作出详细的说明。
上述提到的案件发生在2000年,由四川长虹投案,范德均因“挪用公款炒卖承兑汇票,并将利差据为己有;假借商业单位名义销售公司货物窃取返利,金额达77万余元,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判入狱7年。
范德均在此前接受凤凰网财经致电询问的时候曾反复强调“举报行为跟当年的案子毫无关联”。
但今日长虹公开的一份今年1月21日范德均发给四川长虹的函件显示,范德均的举报与此前的案件有着深刻的联系。
材料显示,范德均在该函件中不仅否认了贪污、挪用、侵占长虹钱款,还否认通过“跳点销售”长虹货款购买银行承兑汇票再冲账,力图说明自己当初入狱是因为被长虹报了假案。
以下为部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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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u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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