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否认举报内容 称没时间打口水战

2010年02月27日 12:16新京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四川长虹被指虚增销售收入50亿”追踪

本报讯 (记者田丛)“四川长虹被指虚增销售收入50亿”一事升级。昨日,举报人范德均表示自己手头还有大量证据,只公开了一小部分,举报只是为了还自己一个清白。而长虹公司新闻发言人刘海中称,公司的财务数据没有问题,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打口水战。

举报者曾任职长虹公司

“不会因为有媒体介入我就底气足了,我不想报复,只想讨回一个公道。”昨日下午,范德均电话中告诉本报记者。

范德均正是举报四川长虹虚增销售收入50亿之人,在1998年-1999年期间,他任长虹公司销售处湖南管委会主任。据其举报,在1998年,四川长虹22.5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作假,并重复记录销售收入约20亿元。

昨日,四川长虹发布公告称,关于公司通过虚假商业承兑汇票虚增销售收入以及重复确认销售收入的描述均不实。长虹公司新闻发言人刘海中表示,公告负得起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股价昨日继续下跌,报收7.25元,跌2.16%。

被判刑后3次举报长虹

这次事件曝光后,范德均一下子成了焦点人物。前日下午3点多,一个名叫“范德均”的人开通博客,一天时间访问量就接近2000。“好多记者打电话,手机都没电了。”范德均说。

范德均在职期间,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判刑7年,2005年底出狱。范德均表示,当时是四川长虹报了假案,导致他含冤入狱,他没有侵占过长虹公司一分钱。

当时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是:范德均挪用公款炒卖承兑汇票,并将利差据为己有;假借商业单位名义销售公司货物窃取返利,金额达77万余元,构成职务侵占罪。范德均称,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是清白的。

2002年他在狱中就开始写信举报长虹,迄今已举报3次。前两次的举报内容都是关于四川长虹虚开增值税发票。而这次,则是举报四川长虹虚假陈述。目前,他已经分别向国税总局、公安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举报。

范德均表示,向媒体公开的证据是他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只是一小部分,他手头还有很多证据能证明四川长虹的财务黑幕。

长虹称不会给举报者“赃款”

“本来应该是一个经济方面的事件,但现在感觉很‘娱乐’。”刘海中表示,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打口水战,公司所有的声明内容都是基于举报信息得出的一个决断。

刘海中同时称,公司不会就每一细节都做出澄清,那样会没完没了,“如果冷静地思考一下,对方的意图很明显”。

范德均说,他现在人在上海,从事手机销售工作。他最想的是,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并且“拿回”属于自己的77万元。昨日,长虹公司新闻发言人刘海中表示,公司曾与范德均反复沟通并开导,但这77万元“赃款”绝对不可能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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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丛   编辑: zou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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