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主席助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新华网上海1月29日电(记者潘清、桑彤) 中国内地股市2009年开始的新一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定价市场化程度提高、网上发行冻结资金减少、个人投资者中签率提高、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降低的同时,市场参与主体履职尽责逐步清晰。
这是记者从29日在上海举行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研讨会”上获悉的。此次研讨会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主办。
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表示,2009年中国证监会以新股发行重启为契机,实时进行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全年融资规模达到4446亿元,充分发挥了资本市场筹集资本的作用,间接降低了银行信贷的风险。
朱从玖表示,经过半年的实践,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总体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新股定价市场化程度提高,市场各方对市场化定价的效果比较认同;网上发行冻结资金减少,机构参与网下申购的程度更加踊跃,询价机构积极履行参与定价的职责;向有新股申购意愿的个人投资者倾斜,个人投资者中签户数提高;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降低,传导到定价环节有利于抑制发行环节存在的过度投机等非理性行为,并促使发行申购行为着力于上市公司基本面;市场参与主体履职尽责逐步清晰,主承销商意识增强,询价对象更加注重研究公司的基本面,提高自己的判断能力,公众投资者也更加明晰融资的风险。
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表示,中小板市场新股发行实行市场化改革以来,截至1月20日中小板共有64家公司发行,一级市场运行平稳。
宋丽萍表示,中小板市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预期目标已初步达成,主要表现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定价基准开始接轨,新股上市首日爆炒现象开始出现变化;大量资金囤积一级市场申购新股的状况显著改善,中小投资者中签机会增加;绝大部分机构投资者实现了真实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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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清、桑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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