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股转让征个税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保密

2010年01月23日 15:33成都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讯(记者 杨富)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强调,该项个税征管工作,涉及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和个人隐私,各级税务机关要做好保密工作。申报资料要专人负责、专人保管、严格使用。税务机关在征税过程中获取的个人限售股相关信息,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其他用途。对未按规定为纳税人保密的,要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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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富   编辑: su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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