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中的基金身影

2010年09月27日 15:01财经国家周刊 】 【打印共有评论0

汤雅婷

这场证券业的“打黑”行动,成为悬在基金业头上的一把利剑。

中国证监会9月6日通报,对3位有“老鼠仓”行为的原基金经理作出行政处罚,其中两人被处以市场禁入,一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诞生十多年来最严厉的一次处罚。

目前,由证监会牵头,监察部、公安部、法制办、国资委等多个部门协同,正在联手进行内幕交易综合防控体系建设。这场证券业的“打黑”行动,成为了悬在基金业头上的一把利剑。

“刑究”基金经理

继唐建、王黎敏、张野后,来自景顺长城基金公司的涂强,以及长城基金公司刘海、韩刚成为第二批被证监会查处的基金经理。

根据证监会的查处决定,涂强和刘海被取消基金从业资格、没收违法所得。此外,涂强被处罚款200万元、终身禁入市场;刘海被处罚款50万元、三年禁入市场。

证监会的文件详细披露了涂强、刘海参与股票情况。

2006年起至2009年8月20日案发的3年间,原景顺长城基金公司基金经理涂强通过网络下单的方式,共同操作涂强亲属赵某、王某开立的两个同名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先于或与涂强管理的动力平衡基金等基金同步买入相关个股,涉及浦发银行(600000)等23只股票,为赵某、王某账户非法获利38万元。

原长城基金旗下长城稳健增利基金经理刘海自2008年8月起,通过电话下单等方式,操作妻子黄某于国泰君安证券深圳蔡屋围金华街营业部开立的同名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先于其管理的债券基金买入并卖出相关个股,涉及鞍钢股份(000898)、海通证券(600837)、东百集团(600693)等3只股票,为黄某账户非法获利13.5万元。

韩刚则因自2009年1月担任长城久富证券投资基金经理一职期间,“与他人共同操作其亲属开立的账户,先于或同步于其管理的基金多次买卖相同个股”,成为国内基金业首位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基金经理。

2009年2月28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中,已经对内幕交易罪有清晰的界定。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韩刚在《刑法修正案(七)》实施后仍有14次违法交易,非法获利约27.7万元,其违法行为已达到刑法追诉标准,获利较大,情节严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属于“知法犯法”,因而被移送公安机关。

至此,因涉嫌“老鼠仓”而被追究的基金经理已达6人,并首次有基金经理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且,相对于涂强、刘海所操控账户获利37.94万元、13.47万元的事实,两人分别被处以200万元与50万元的罚款,与监管部门通常处以违法所得一倍的罚款相比,也不可同日而语。

德圣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江赛春表示,此次证监会明显加大了对“老鼠仓”的震慑力。从现实角度来说,粗糙简单的内幕交易会减少,但隐秘交易还会有,并不能完全杜绝整个行业的“老鼠仓”现象。

部分基金参与恶炒

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胡立峰对此次证监会对“老鼠仓”的处罚有另一番理解。他指出,这或许在于告诫一些热衷从事中小盘股票交易的基金经理,“公募基金宝贵的资源应该绝大多数用于低风险、低估值的蓝筹股票。这次处罚将进一步推动市场风格从小到大的转换进程,促使更多的基金积极运作蓝筹股票。”

在他看来,2010年以来,风格转换一直没有实现,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基金在蓝筹股上不够积极进取,而在小盘股和一些概念性主题投资上投入太多。

Wind资讯统计显示,基金2010年中报披露持有的333只中小板个股中,有188家的持股数大于2009年底。若以9月8日收盘价计算,这333只中小板股票市值较2009年末增加了668亿元。此外,基金2010年上半年还增持了22只创业板股票,新增市值45亿元。

由于部分基金与一些游资多着重于小盘股的投资,近期以中小板公司为代表的一批股票在各种题材的掩护下,受到市场投机资金的疯狂炒作,出现“妖股”,其中尤以成飞集成(002190)、棕榈园林(002431)、壹桥苗业(002447)3只股票表现突出。

成飞集成以从5月21日的低点8.45元一路炒高到9月2日的52.29元,涨幅高达518.81%;棕榈园林则从7月2日的48.03元炒高到9月2日的135元,两个月的涨幅达到181.07%;壹桥苗业在此期间的涨幅更是达到200%。

广州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张广文说,对于禁止基金恶炒中小盘股,早有规定,“据我们分析,目前真正参与市场恶炒中小盘股的公募基金可能极其有限。”

张广文认为,公募基金在投资决策方面有一套流程,如对上市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建立“股票池”,建仓个股只能在股票池里选择。同时,内部研究机构还需提供研究报告,基金经理提出投资个股名单后,还需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因此,恶炒中小盘股只能是极少数基金的个别所为。

在张广文看来,从资金面分析,目前主要还是游资在市场上买入卖出,公募基金仓位已经很高,平均已达85%。而游资具有零星、分散、短线操作的特点,因此选择个股的主要对象就是盘子小、股性活、易启动的中小盘股,所以会出现一些持续上涨的“妖股”。

规范基金调研

一位基金业资深分析师认为,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已经成为管理层监控的重点,但是机构投资者的调研行为则尚无约束,而这也是内幕交易的高发地带。

正因如此,在近期证监会打击内幕交易的措施中,要求基金公司对在上市公司停牌前买卖股票做出解释,以及规范基金经理和研究员的调研工作。

据了解,近两个月来,已有数只基金分别向沪、深交易所递交过报告,以解释基金在上市公司停牌前几个交易日进行大量买入的投资依据和内控流程。

此外,多家基金公司投研体系各环节的合规工作都已全面升级,针对严防内幕交易,已经细化到研究报告格式、内容以及调研上市公司的行为准则。

一位基金研究员向记者透露,基金业内一直存在着一些规则。例如,为保证卖方研究报告能和上市公司相关信息同步发布,卖方分析师会提前几天对上市公司调研,或者卖方分析师提前向重仓该股的基金披露调研内容,以博得基金信任和关照。

此外,一些基金利用重仓持股而施压上市公司,要求提前知道业绩等经营情况,部分上市公司在发布业绩公告之前也口头通知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以及跟踪公司的大型券商的分析师。某些基金公司内部给出的上市公司盈利预测,与最终的年报结果竟能分毫不差。

在此次证监会打击内幕交易行动中,类似的行为将被视为涉嫌内幕交易。深交所7月28日发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明确指出,“公平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取同一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

该文件还特别阐述了重大信息包括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根据该文件指示,我们公司已经要求投研人员在调研和撰写报告时,要严格禁止打听和传播此类内容。”一位基金公司监察稽核部负责人表示。

多家基金公司的投研人士表示,8月份开始,基金经理前往上市公司调研时,几乎都是以联合调研的形式,主要是考虑到避免在交流过程中出现信息透露不公。

“事实上,对于市场上若隐若现的种种'内幕交易’行为,以及基金经理的'老鼠仓’现象,无论是行政处罚还是追究刑事责任,虽然都能产生一定的威慑力与警示作用,但都只是一种事后控制,其对于市场的危害性已经造成。如何转变为事前控制,才是我们更应该关注的焦点。”一位基金业资深分析师认为,近段时间以来监管风暴的猛烈来袭,让所有从业人员再次警惕,内幕交易是一根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这才是真正的事前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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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汤雅婷   编辑: li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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