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欲保国美自担行贿罪

2010年04月23日 22:06华夏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试图抹掉非法经营罪、将内幕交易罪定性单位犯罪,而单位行贿罪黄光裕却有意“独揽”

本报记者 王冰凝 北京报道

黄光裕于2008年11月17日被警方带走调查,历时15个月、数次补充侦查后,于2009年2月12日,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三宗罪”诉至北京市二中院。

4月22日,黄光裕案进行第一次庭审。庭审中,法院起诉黄光裕通过内幕交易股票,获取账面收益超过3亿元人民币。控辩双方围绕上述罪名是否成立,以及被告人的具体量刑展开激辩,黄金律师团更试图为黄光裕抹掉非法经营罪,并将内幕交易定性为单位犯罪以减轻罪责,但法院终未当庭宣判,这也为此案遗留了更多的悬念。

律师团擦洗非法经营罪

4月22日的早晨,北京下起了雨,这让本就没有开始温暖的春天更显寒意。

然而,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门口,却是一片“沸腾”。检方和黄光裕双方均是以“豪华”阵容出现。

黄光裕代理律师分别为有“中国刑事辩护第一人”之称的田文昌;曾为浙江东阳非法集资女富豪吴英辩护的杨照东;而杜鹃的辩护律师许昔龙,曾担任过“中国证券业死刑第一人”杨彦明的辩护律师,也曾是轰动全国的“上海社保案”中福禧公司的代理律师;许钟民的辩护律师赵国华和刘东根,则曾是“亿霖”案主犯赵鹏运的辩护人。

被外界认定的“黄金律师团”一出马,就想为黄光裕抹掉第一项罪名非法经营罪。

根据检方指控,黄光裕于2007年9月至11月间,违反国家规定,采用人民币结算在境内、港元结算在境外的非法外汇交易方式,将人民币8亿元直接或通过地下钱庄在香港私自兑购成8.22亿余港元。检方认为,黄光裕的这一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据悉,黄光裕在澳门豪赌,输掉了超过10亿港元。但黄光裕参赌从不带现金,只凭个人富豪信誉在赌桌上拿到筹码下注,输赢记账。如果信用额度用完,就由黄的赌场代理人、国美电器执行董事伍建华出面,以伍的名义写下欠条。

在偿债时,有一部分是黄光裕指令内地公司划款到伍建华提供的账户。而这些账户,属于“公海赌王”连超的外甥女郑晓微和其夫经营的地下钱庄。检方所指私自换汇正是这一行为所致。

但黄的辩护律师指出,黄光裕只是将钱打到了深圳,深圳的地下钱庄将钱转给境外,与黄无关,他并没有交易外汇的行为。此外,被指控的8亿元人民币属于黄光裕个人所有,黄光裕通过地下钱庄将自己的资金转出境外,并不具有营利性,不能构成非法经营犯罪,这种行为只是违反国家外汇监管制度,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试图“变性”内幕交易罪

在直接导致黄光裕锒铛入狱的内幕交易罪上,控辩双方也展开了激辩,辩方试图将内幕交易定性为单位犯罪,以减轻罪责。

依据我国刑法对于内幕交易罪的规定,内幕交易个人犯罪最高可以判处10年有期徒刑;而单位犯罪,责任人最高只判5年有期徒刑。

根据检方指控,2007年和2008年,黄光裕在得知上市公司中关村重组消息后,利用掌握的内幕消息,连同妻子杜鹃、原中关村董事长许钟民开设80多个股票账户,由杜鹃负责指挥操盘手,累计买进1亿余股中关村股票,成交额逾13亿元。黄光裕、杜鹃及许钟民分别涉嫌内幕交易罪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据悉,导致黄光裕案发的内幕交易罪,是因监管部门调查发现其操控的账户都是新开户,资金量巨大,且在同一时点大进大出,但这些账户的主人却根本不知开户一事,使得黄光裕最终败露。

黄光裕的律师团认为,本案中到底有无内幕消息以及价格敏感期的起算点如何计算,都有待商榷。另外,对于内幕交易犯罪到底是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都需要证据证实,如果黄光裕利用炒作中关村股票的资金来源和盈利去向都指向了单位,那么构成内幕交易的则是单位犯罪。

欲保国美自担行贿罪

而在黄光裕被控的单位行贿罪上,黄却试图“独揽”责任,撇清国美。

据检方指控,2006年至2008年,黄光裕旗下的国美电器、鹏润地产等企业,因涉嫌少缴税款和骗贷被调查。其间,黄光裕为了不使公司声誉受损,不使外界知道公司正在被调查,曾指使许钟民,分别向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长相怀珠、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原一大队副队长靳红利、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一处原处长孙海亭等人行贿456余万元,并提出请托,让他们提供违法违规的帮助。检方认为,黄光裕、许钟民及两家被告单位均涉嫌单位行贿罪。

黄光裕当庭承认自己让许钟民给了上述官员钱,但称“是我让他去的,责任我承担”。试图自担责任,撇清许钟民和国美。

然而,行贿罪如果是个人行为,按照我国刑法,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以判无期徒刑。但如果是单位行贿罪,则意味着国美作为主体,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黄光裕个人承担行贿罪责,撇清国美,则意味着对黄光裕本人而言刑罚将加重。”一位律师对记者称。

国美的代理人则当庭发表意见,认为黄光裕向相怀珠等人提出请托的内容,没有牟取不正当利益,与国美无关。国美之前也曾发表声明指出国美财务制度严格,没有发现有资金用于向政府官员行贿,也没有为国美利益向相关官员提出不正当利益的请托。

据悉,国美集团内部更是下达了封口令,而且称“肯定不会派人去现场”。就在黄光裕案开庭前,北京国美旗下多家大中电器在进行门店改造,试图打造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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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li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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