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招标改革提速 统一标准遭药企质疑

2010年07月16日 22:14华夏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记者 董映颉 北京报道

相较于发改委对新药价管理办法制定工作的紧锣密鼓,卫生部酝酿制定的药品集中采购全国统一管理文件则似乎进展缓慢。

7月14日,记者从卫生部了解到,目前卫生部的下属研究机构正在对制药企业药品质量等方面进行摸底调查,为基本药物招标国家标准等相关政策提供完善依据,与此同时,有关该项政策的意见稿“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也已下发地方征求意见。而该标准一旦出台,意味着将来各级医疗机构、所有药品的采购并轨到同一平台上进行,但是,业内人士也表示,国家版的统一标准缺乏操作细则,仍面临操作难,可能导致各地自行其是乃至花样百出。

卫生部摸底药企

此次卫生部相关机构的调查涉及到3000多家医药企业,对制药企业药品质量、发展规模和企业素质进行详细摸底,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一份评估报告,作为相关政策制定的依据提交给卫生部和国家发改委。

“依据这些数据和资料,下一步卫生部门关于基本药物招标就会有一个更加有针对性和统一的规范。”卫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与此同时,“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文件也已由卫生部下发至各省医改办征求意见。据了解,由各省上交的意见汇总将与上述调查材料一起,成为修改完善基本药物招标国家标准的依据。

据了解,今年“两会”期间,针对新医改以来基本药物招标和药品集中采购中出现的种种弊端,医药界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集体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应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药物招标文件。

北京一制药企业的招标办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各省的基本药物招标办法都不太相同,在招标药品价格管理、招标公平性、医院回款等方面要求不一,我们企业觉得应付起来非常麻烦,医院也缺乏对基本药物的使用动力。”而他现在负责投标的城市,虽然已经开始实行30%地市零差价试点政策,但是全省并没有开始统一招标,基本药物的生产销售企业还是需要分别与各地市的物价局商谈价格。

上述卫生部负责人表示:“新医改开始执行的基本药物政策经历近一年的试运行后,各种弊端已暴露出来,有必要先制定统一的标准,明晰各主体的竞争规则,而这必须建立在具体的数据资料上。”

地方招标乱象

事实上,从2009年各省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方案来看,目前大部分省份依然采取2001年以来实施的质量分层评标方式。而由于简单进行网上竞争性比价,已经使得各省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了各种矛盾,甚至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各省参与基本药物招标的制药企业,从投标之始就感受到了价格压力。“虽说综合考虑企业规模、质量、销量等因素,但最后还是拼价格。”上述北京制药企业招标办负责人表示,参与投标的各家企业都把投标价压得很低,最后中标价格甚至低于生产成本。

记者从南方一省卫生厅了解到,当地对参加投标的药品企业设计了一个百分制的循证体系,规定药品质量要素占60分,价格要素占30分,药企的服务和信誉分占10分,而达到60分的企业才能参与竞标。

“很多企业算来算去,发现只有降价才能拿到足够的分数。”当地医药商业协会的会员企业称,比如一些不得不做的普药,企业将中标价格压低到成本价以下,然后用新药利润来弥补,甚至有些企业入围后就改变规格变相提价。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一位人士表示,价格被压低至逼近成本价,企业可能偷工减料或是减少生产环节,比如省掉蒸馏或是检验步骤,而这种违规操作监管成本很高,不驻厂根本查不出来,由此造成的药效降低或是质量低劣,最后还是由老百姓“埋单”。

不仅如此,有业内人士表示,部分省份的基本药物中标价甚至比当地没有进入基本药物制度试点的区县基层招标价格高出很多。而此前也有媒体报道,浙江省海门市卫生局比对了307种国家基本药物中的200多种,发现其省标价格比海门所隶属的嘉兴市平均高出19%,比海门这个县级市高出30%。

据了解,造成这种现象的直接原因是,在新医改之前,公立医院在省级平台上招标享有15%的药品加成率,药品的总价越高,医院得到的药品加成收入越多,因此这一平台上的药品中标价,远远高于基层的价格。在补偿制度未解决前,医院目前还享有15%的药品加成。

中国医药企业协会会长于明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国家把招标采购的执行权交给了省级政府,但现在的招标采购清一色的是“唯低价是取”,甚至有的省还制定了一些自己的政策,对本省企业有着严重的倾向性。他表示:“中央需要在给省级政府授权的同时授予相同的游戏规则,这样才能实现招标的公平和公正。”

统一标准被质疑执行难

据了解,在即将出台的基本药物招标国家标准中,对之前多数地方过于偏重价格,忽视质量权重的问题,给出了解决的办法,即在确定标书时分别编制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只有企业规模、销售额、行业排名等技术标评审合格的企业才能进入商务标评审,并由最低价者中标。

这似乎意味着将来各级医疗机构、所有药品的采购将并轨到同一平台上进行。

“建立一个国家统一的招标标准,对企业来说无疑是公平的选择方式,也会避免地方政府对当地药企的地方保护。”于明德表示。

但是,很多制药企业的相关人士也表示,缺乏操作细则,仍可能导致各地自行其是乃至花样百出。因此,制药企业对此并不看好。

“正在征求意见的基本药物招标国家标准对于目前存在的问题,感觉并没有更多实质性的改变。”北京一位医药行业分析师告诉记者,“国家标准的定数量、定厂家、定品种规格等内容恐怕很难实现。”

此外,据了解,如果统一的国家标准中对基本药物市场价格进行约束,那么基层医疗机构的实际进货价格也需要调查清楚。但北京华素制药集团负责人认为,医疗机构的实际进货价格中央政府则很难拿到。

广药集团相关负责人方明表示:“作为制药企业来说,最关心的就是价格、配送周期、报销周期等因素。但确实各地市场情况不一,要制定全国统一标准,实现的难度太大。”

中国医药企业家协会副秘书长牛正乾指出,应该在保证国家招标统一标准实施的前提下,让市场自己选择,使医院、生产企业、配送商都发挥市场机制,这样国家标准和地方政府职能的作用才能同时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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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ma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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