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庆后08年建议:进一步规范农业产品收购政策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业产品收购政策的建议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
为鼓励农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进项税额;但据调查,目前各省份执行农业产品收购抵扣增值税的具体政策千差万别。在具体操作中,为防止不法企业虚开农业产品收购发票,骗取进项税抵扣的行为发生,各省份都有针对性的做出了一些规定,如对农业生产者身份的确定必须有乡(镇)一级以上的证明;收购发票不得跨地区使用等。税务机关在对收购农副产品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通过调查农户土地承包合同所登记的承包亩数及每亩产量的核定,来判断农业生产者提供给企业的农业产品是否属于自身生产;如果超出其核定产量,则不准收购企业抵扣相应的税金。这一做法,影响了收购企业的积极性;因为收购企业不可能一家一户上门收购,单个农户也无法送货上门;通过中间商统一收购、销售,是比较现实有效的操作方法。另外,企业收购的农副产品一定是农户生产的,收购企业在人力、物力上无法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判断农业生产者所提供的农业产品是否确实为自身生产;一定程度上给农业产品收购企业带来了税务风险,增加了企业采购成本,最终也损害了农业和农户的利益。
为此建议:
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对农业产品收购进行管理,从源头开始,对提供农业产品的农户、中间商及企业进行规范管理,避免所有问题都集中到收购企业。以促进农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并给以农业产品为主要原材料的收购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相关专题:
【独家稿件声明】凡注明“凤凰网财经”来源之作品(文字、图片、图表或音视频),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载。如需转载,请与凤凰网财经频道(010-84458352)联系;经许可后转载务必请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 ||
作者:
编辑:
wangx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