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称七成以上电动自行车超标 规定重量最滑稽(2)
20码的竞争力
“从1999年至今,电动车企业生产的电动车,理论上是合格但‘超标’的。”一位业内人士向CBN透露,电动车出厂时均装有限速器,限制最高时速不超过20码(即20公里),但消费者往往从生手变成熟手后,会自行拆掉限速器,届时在电池满电情况下,最高时速能达到35码左右,此后随电力损耗,速度会越来越慢。
“如果最高速度还不到20码,就不如骑自行车了,后者的时速也有每小时15公里。”上述电动车厂商告诉CBN记者,此标准将大大降低电动车的市场竞争力。
他认为,厂商逐利也要满足消费者需求,电动车现在的普遍“超标”,其实就是市场需求导致的。既然普遍“超标”已是既成事实,监管方就应当顺应市场,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管理。
比如将现有的人行道、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三种道路规格,依照交通工具的时速进行更多的细分和管理,以避免时速15码的自行车和时速35码的电动车“同台竞技”,也避免时速35码的电动车和时速80码的小汽车“同台竞技”。
倪捷也通过统计数据分析发现,中国的两轮低速车不宜行驶在汽车道,“超标”电动车与“汽车为伍”的后果是灾难性的,将导致每年增加超过1万人的死亡。
“我觉得规定重量最滑稽、最没有必要。”上述业内人士告诉CBN,即使是1999年的标准,重量规定也不属于否决项,即使重量超标,产品仍然算合格。“现在不论是食品行业还是环保行业,都是将有害物质纳入否决项,而电动车的质量重一点,并没有产生什么明显的危害。相反,可能还带来更多的安全保障,为什么要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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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米华
编辑:
li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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