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协会称电摩标准暂缓实施是国家法律向利益集团妥协

2009年12月19日 00:00中国经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李宾、周丽敏、徐聪

2000多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命运几何,取决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称“国标委”)的一纸文件。

本月初,国标委发布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因为把时速在20公里以上、重量达到40公斤的电动车自行车归入机动车行列而引来一片哗然。12月17日下午,国标委在其网站上宣布,“新国标”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而“缓刑”期后,“电摩”标准是延续还是重修的疑惑犹如达摩克利斯之剑悬而未落,令中国2000余家电动车企业在长舒了口气之后又多了另一份忧虑。

在多位电动车生产企业高层看来,这个标准若实施将会堵死2000多家电动车企业的生路,而既得利益者则是摩托车生产企业。

2000家电动车悲观

“我们现在平均每年要销售40万辆电动自行车,一旦执行新标,那么将近100%电动车都不合格,所以大家最近都寝食难安,市民也不敢轻易购买电动车。”河北省自行车商会一位不愿意具名的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说。

资料显示,全国共有2000家左右电动车生产企业,从业工人将近500万左右。

按原有相关规定,电动摩托车是由电力驱动,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公里/小时,而电动自行车也是由电力驱动,但最高设计车速不得高于20公里/小时,两者价位均在2000元左右,而两者最大的区别是驾驶前者需要考取机动车驾照,挂机动车牌;驾驶后者则不需要。

“若这个标准实施,这500万人将面临失业,仅河北就有超过400多个品牌电动车销售商的生意受到致命打击。”上述河北自行车商会人士表示。

在石家庄开店卖新日牌电动自行车5年有余的张文月,在听到电动自行车可能被列为机动车管理的消息后,倍感紧张。

“我曾经经销摩托车,后来看到电动车发展得不错,就转行卖电动车,改行卖电动车以来,我们店的销售额逐年增加,效益是卖摩托车时的3倍还多。如果让电动车按照摩托车的标准管理,肯定没人买电动车了。”张文月悲观地说。

按照“新国标”,“时速在20公里以上、重量达到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超过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必须行驶在机动车道上,驾驶者必须拥有驾驶执照并购买保险。“这样的话,谁还买呀?这个市场必定会大大萎缩。”张文月说。

“这实际上是把电动自行车往绝路上逼,不让我们活了。”天津一家民营电动车企业负责人对《中国经营报》记者愤怒地说。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除了直接生产电动车的厂家会受牵连外,与电动车相关的配件厂家有大大小小3000多家。他们也将受到很大影响。

记者了解到,从事电动车相关产业的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而且以民营为多。

其中,江苏无锡和天津是我国电动自行车的两大生产基地,全国有一半以上的电动车在这两个地区生产。以无锡为例,仅锡山县就有电动车生产厂320余家,全球约四分之一的电动车在此生产。

“我从听到这个消息就认为这个标准不会得到实施,”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倪捷对记者说,“因为它完全忽视了现在的电动车行业现状和消费者的需求。”

在前不久绿源集团刚刚召开的经销商年会上,倪捷极力给自己的经销商打气,请他们要对电动自行车有信心。因为标准对他的企业产生了直接影响。“本来在电摩标准出来之前,我们2009年的销量比2008年同期增加30%左右,但这个标准出台之后,销量突然下降了20%,确实比较痛苦。”他告诉记者。

资料显示,目前我国上路的电动自行车总共1.2亿辆,年产2000多万量,而正在整个行业蓬勃发展之际,电摩标准的突然问世,使得电动自行车一切要按机动车的标准进行规范,对行业利益的触动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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