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租金将考虑市场房租水平 按年度实行调整

2010年06月13日 16:33中广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为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近日正式对外发布,《意见》要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

《意见》要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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