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已进入中度老龄化 空置房应适量转为养老机构(3)

2010年11月19日 15:03北京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度老龄化·难点

空置养老床位超过两万张

截至2009年底,全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366所,共有养老服务床位55809张,平均每百位老人拥有床位数2.48张,已经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但与发达国家每百位老人5至7张床位还有较大距离,而且因为价格、位置等原因,去年全市养老机构的5万多张床位中有27054张床位收住了老人,平均床位使用率48.5%,有两万多张床位空置。

47万老人将需护理型照顾

目前生活不能自理和生活半自理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的14%,约32万人。可是由于城区床位少、价位高、机构不愿收等因素,这一群体中的大部分老年人难以入住养老机构。全市户籍老年人口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为32.6万,占14.4%,纯老年家庭人口为40万。“十二五”时期本市老年人口将持续快速增长,预计2015年增长到340万人,预计未来5年将有47万老人需要护理型照顾。

24.5%希望将来入住养老机构

市政府推出的“9064”养老服务模式,计划到2020年4%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但市政协进行的民意调查显示,4000多位参与调查的市民中希望将来入住养老机构的占参与调查总数的24.5%,远远高于政府所预期的4%;选择依托社区居家养老的占53.3%,明显低于政府所预期的90%。

利好政策难落实

养老机构属于社会福利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其建设用地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但由于涉及国家土地使用与划拨政策调整,该项政策尚未落实,养老机构用地优惠政策衔接亟待完善。在减免费用方面,养老机构在税收、水电、燃气等方面应享受适当的优惠政策,但在实际执行中因涉及多部门利益,除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得比较好以外,水、电、燃气等方面未能落实。按规定新建改建居住区要配套建设社会福利设施,其征地拆迁费用由承建项目开发公司承担,基本建设费用由区县政府负担,产权归区县政府所有,由于没有操作性办法,很多新建小区养老服务机构未能落实。

配套医疗条件差

配套医疗服务方面,大多数养老机构没有医疗服务,即使有医务室也难于应对老年病、慢性病的日常治疗和康复工作,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等制度尚未完全与养老机构衔接,入住老年人普遍存在医药报销难的问题。

政出多头难协调

老龄工作在市一级政府机构中分属于多部门管理,涉及到民政局、人力社保局、老干部局、老龄委等,这样的分工和部门设置,使大部分老年人的服务与管理工作处于相对弱化状态,而政出多头,也使部门间工作难以做到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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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颖   编辑: wang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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