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融与央企七年(2)
重组与壮大
做大做强,是国资委提出的核心命题。国资委成立后,为196家中央大企业确定了未来发展的五大领域:国家安全行业、自然垄断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重要的资源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并要求中央企业必须成为上述五大领域的前三名,达不到标准的企业必须重组。通过做减法,使央企的数量降下去,规模和竞争力提上来。
但是,在央企重组过程中,企业利益和政府利益的博弈已经严重影响到重组进程,佐证是房地产业重组至今难以推进。2004年6月28日,国资委发出了《关于中央企业房地产业重组有关事项的通报》,并决定由中国建筑 工程总公司(旗下有中海地产)、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有招商地产)、中房集团、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等5家企业整合中央企业高达1800亿元的房地产资产。但是,多年过去了,除中房的两次并入活动外,央企房地产业的重组进展不明显。
随着时间推移,建立在企业自主意愿上的重组,数量已经为零,剩下的企业实力相当,谁也不愿被整合;还有一部分企业负债较高、资产质量差,对这些嫁不出去的企业,重组不得不靠行政命令来推进。
有专家认为,如果是用行政手段,人为的规定一个没有经过论证的合理数量,仅仅是好坏搭配,并且是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就可能违反了市场规律,不符合企业的自愿选择和科学合理的长远发展战略。央企的重组必须避免单纯的行政命令式,按照市场规律来。合并重组的目的就是要把企业做大做强,如果违反了市场规律,垄断行业或许还能达到其效果,但对于非垄断性行业将会出现事与愿违的结局。
李荣融:自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7年的时间,全国的国有企业数量从159000户减少到114500户,平均每年减少8000户;央企从200家(原为196家,后铁道部又划转4户)减少到125家,并且这个数量还会减少。
尽管国有企业的数量在减少,但到2009年为止,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额却从18万亿元增长到42.5万亿元,增长了2.36倍,平均年增长15.4%;利润从3786亿元增长到11843亿元。
国资委刚成立的时候,央企为196家,通过联合重组,已减少到125家,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不断涌现。
到去年底,央企总资产超过1000亿元的由2003年的17户增加到去年的53户,营业收入1000亿元的企业从原来9户增加到38户,利润总额超过100亿元的企业从6户增加到13户,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从7户增加到24户。
通过市场竞争,这些企业在国际上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像中国移动,已经成为全球通讯行业的霸主地位,中远集团,现居世界前三名;中石油全球市值第一;神华集团是全球最大的煤炭企业,安全指标也是全球第一。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开始走出国门。
同时,企业的科技创新和研发能力也明显提高,到2009年,央企研发总投入占全国的三分之一,中央企业申请的专利为39000项,其中发明专利是20000项,远高于26.6%的国内水平,授权的发明专利为4891项。可以说,央企占领了制高点。
国资管理新法则
国资委成立前,国有企业的人、财、物分属不同的主管部门管理,管理模式是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资不分。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分属党委的企业工委、组织部、经贸委、财政厅、劳动厅等,出资人权力被分散到多个部门,仅国企经营者的选择权就由各级党委、组织部、企业工委、企业主管部门等几个部门来管,国有资产的规划、技改、劳动、人事权也分属各主管部门管理。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呈“九龙治水”局面。
适应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要求而建立的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对国企改革和国有资产的监督作用,也因为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散在各个部门,难以发挥作用。国资委成立后,按照权力、责任和义务三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三结合的原则要求,首次实现了出资人到位,终结了“九龙治水”的局面。
李荣融:国资委成立7年来,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取得这些成绩的根本原因,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国有资产通过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造,有了明确的责任人,通过责任的层层落实,使国有经济的发展逐步走向了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按照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国资委依法对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但国资委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要变成“婆婆+老板”,不能把企业管死,要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透过这些现象的背后,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了重大的创新,可以归纳为“三统一、三结合、三个分开”。三统一就是权利、责任、义务互相统一。原来责权利是分开的,十六大提出,国资委要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谁管资产谁管人谁管事,原来是管人的不管事,管事的不管人,属于互相扯皮,当然这个还没有完全解决,正在逐步解决。
7年来的实践证明,谁管资产管人,谁管事,这个很重要。同样的道理,企业也如此,如果让企业承担责任,人权、事权不给他也不行。
三个分开包括政资分开,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的出资人分开。但是在国资委成立前,政资分不开,谁都管,又都没责任。
另外一个分开就是所有权跟经营权要分开,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等于是把资产跟经营分开。实际上,最初没有人知道国资委到底怎么回事,谁也不知道中国搞这个干什么。说实话,这个位置就是有事你就马上反应,所以我给这个岗位的特点上增加了“极具风险性”,而且,当时好多法规都不健全,需要勇于探索,不探索就没出路。
很欣慰,到现在为止,没有什么大问题。7年来,国资委出台了所有的法律法规,我对这个工作的体会是:胆子要大,但是真正要做,一定要心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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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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