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倒楼案焦点人物受审认罪 称不知堆土过高有危险
“莲花河畔景苑”倒楼 早报资料图
昨日,被告人阙敬德(右)、张志琴在庭审现场。新华社 图
公开资料显示,阙敬德,上海闵行区梅陇镇行西村人,现年52岁,1978年入伍,并于1982年入党,1983年退伍后进入当地一家微型轴承厂工作。起诉书显示,案发前,阙敬德为上海梅陇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任梅陇镇人民政府征地服务所副所长、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经理。2009年7月31日,他因涉嫌贪污罪被刑事拘留。
张志琴,今年51岁,是阙敬德“老部下”,起诉书显示,张志琴原为上海梅陇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曾任梅陇镇人民政府征地服务所工作人员、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副经理。2009年7月17日,他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梅都公司主要负责人阙敬德被控贪污罪 张志琴还被控挪用“莲花河 畔景苑”销售款4.4亿元
东方早报记者 顾文剑 实习生 张佳伟 戴樑
昨日,上海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闵行“莲花河畔景苑”倒楼案中的两名关键人物,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梅都公司”)主要负责人阙敬德和张志琴。
检方指控,阙敬德和张志琴在梅都公司改制过程中,通过故意隐匿国有资产、降低评估值等方式共同侵吞巨额公共财产。阙敬德涉嫌贪污,而张志琴则涉嫌贪污罪、挪用资金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三项罪名。
但在庭审时,张志琴仍坚称施工方有资质,而对于堆土过高是否会带来危险,张志琴则表示“并不知情”。
但对于检方指控的罪名,两被告人均表示“没有异议”,当庭认罪。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涉嫌贪污罪
两人共隐匿4000余万元资产
今年52岁的阙敬德鬓发开始泛白,出庭时身穿条纹深色西装,而张志琴则穿着一件黑色夹克,神情疲惫。
据了解,1995年12月,阙敬德、张志琴受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征地服务所委派,分别担任梅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理及董事、副经理。案发前,阙敬德曾担任过梅陇镇多家企业的法人代表。
在事实调查阶段,阙敬德否认网上传言其担任梅陇镇镇长助理一说,称这只是传言,实际上并无任何任命文件。他本人曾出任十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不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
庭审时,面对公诉人有关事实的提问,阙敬德思考再三,甚至在无法直接面对询问时,将问题推给自己的辩护人。
对于检方的指控,阙敬德承认,自己与张志琴均参加了梅都公司的改制,但由张志琴主要负责。在2000年9月至2001年4月间,即梅都公司从集体企业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期间,自己和张志琴曾有隐匿资产的行为。
公诉人称,2000年9月至2001年4月间,阙敬德、张志琴利用职务便利,在梅都公司改制过程中,采用隐匿、欺骗等手段,致使梅都公司4000余万元资产未被计入资产置换价格。
检方表示,阙敬德和张志琴谎称绿梅公寓部分资产不属梅都公司所有,在改制中减少资产评估值2032万元;隐匿梅都公司资产中桂梅别墅的2套房屋,减少资产评估值236万元;隐瞒梅都公司已取得古美基地建房指标的事实,减少资产评估值1783万元;谎称绿梅公寓部分房屋存在拆除、损失风险,骗取上级部门减免梅都公司资产置换价值350万元。
起诉书指控,绿梅公寓的建筑面积2.3万余平方米,但在转制期间已经取得了权证,这意味着该公寓的资产实际上归属于梅都公司所有。
检方表示,在改制评估中,绿梅公寓的实际面积要高于评估面积,12栋楼有6栋未纳入评估资产,而且在梅都公司改制前,绿梅公寓已经获得了相关权证,并且“处于销售状态”,而该权证没有交给相关的评估公司。
但阙敬德对此称,自己并不知道绿梅公寓的实际占有面积。“所隐匿的建筑面积只有数千平方米,而且是由其他公司建造的,而梅都公司参与销售的绿梅公寓只有1.5万平方米。”
检方认为,两被告人通过隐瞒已取得权证的情况,并坚称该公寓不具销售条件,评估方仅仅对绿梅公寓1.5万余平方米的房屋采用成本法进行了评估,从而减少了该公寓2032万元的资产评估值。
对于隐瞒梅都公司已取得古美基地建房指标的事实,减少资产评估值1783万元的事实,张志琴说,梅都公司在古美基地上拿到了4万多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而在改制后的半年,梅都公司以每平方米250元的价格出让给了其他企业。
阙敬德表示,目前的打算是将房屋退还给相关部门。
据了解,2001年3月,梅都公司以净资产1590万余元的价值置换给阙敬德、张志琴等24人。
截至案发,在梅都公司改制过程中,两被告人采用隐匿、欺骗等手段,致使梅都公司4000余万元资产未被计入资产置换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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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文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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