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琴:不清楚堆土会引发倒楼
东方早报记者 顾文剑 实习生 张佳伟 戴樑
在昨日的庭审过程中,张志琴表示,自己不清楚堆土所带来的危险。阙敬德和张志琴两人还就公司改制过程中到底谁负责的问题相互推诿。
阙敬德:都是张志琴的主意
在梅都公司的改制过程中,阙敬德和张志琴均没有提供任何权证,也不提供任何评估资料,并且在改制过程中将部分建筑面积不纳入梅都公司所有资产范围,以此减少净资产的评估值。
在回答公诉人提问时,阙敬德以“不知情”和“张志琴主要负责改制”为由为自己开脱,直接将责任推给了张志琴,“这都是他的主意”。
但在梅都公司改制过程中,负责向评估单位送评估权证的张志琴则坚称,受阙敬德“指使”。张志琴说:“我没有看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而且阙敬德是董事长,我肯定要向他汇报,因此(阙)不可能不清楚。”
2001年4月,梅都公司完成改制工商变更登记,张志琴占股约64%,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阙敬德占股15%,并担任董事。
据两人交待,这样的股份占有和职务安排来自于“镇里的决定”。截至案发,两被告人每年都会得到分红,而张志琴分红得利900多万元,阙敬德得到的红利数目是近200万元。
张志琴:堆土是用于绿化
此案中,梅都公司负责“莲花河畔景苑”的项目开发。检方称,2007年8月,工地因堆土过量导致位移,从而调整了施工方案,而就在去年6月,施工方因在防汛墙附近堆土,致使防汛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而在案发前,即6月26日,施工方未采取整改措施,致使防汛墙损坏。
在检方看来,对于土方“超量过载”所造成的建筑结构损失,以及堆土所带来的危险,工地方面需要有足够的认识。
但张志琴庭审时称,既不知道堆土的危险,也不清楚开挖基坑时,为何只进行了“垂直监测”,而忽视了用于测量楼房位移的“水平监测”,以及在倒楼前,施工和监理方为什么不向他汇报。
而在开挖方的资质上,张志琴在法庭调查初期,仍坚称“张耀雄有资质”,在检方所掌握的证据和事实面前,后又改口称“以前有资质”。
张志琴说,之所以堆土,原因在于用作绿化,而且土方的运送工作也是在进行的,并非“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而不作土方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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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文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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