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除地沟油 需要有道德的商业精神(2)
不管是传统商业,还是现代企业,乃至社会上各行各业,都得讲个职业道德。你要追求卓越、做大做强,那是更高的商业追求。但不制假售假,不以次充好,则是基本的商业道德。奶粉营养是否丰富均衡,是技术问题,但前提是不能把孩子吃病;饭店炒菜好吃不好吃,是手艺问题,但不能给人用可能致病的油。你是否违法先不论,但首先就违背了作为人的道德底线。
没有道德的商业行为,不仅害人害己,还会大大增加整个社会的运行成本。那些制售地沟油的人,难保自己或家人不会成为其受害者,而人人互相提防,最终难有真正的赢家。这也是温家宝总理在谈及三鹿等事件时,一再强调企业家要有“道德血液”的原因。
被称为“经济学鼻祖”的亚当·斯密,写过著名的《国富论》,他之前还写过一本重要的《道德情操论》。经济学家茅于轼说,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但同时也是道德经济。法治和道德都是行为的规范,法治用以治坏人,成本很高,道德却是每个人发自内心的约束,它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且不需要什么“执法成本”。
因此,根治“按下葫芦又起瓢”食品安全问题,有必要在全社会重建一种有道德的商业精神。市场经济不排斥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但基本的道德要求不能松。不管你是路边小贩,还是跨国集团,都应该有这样意识,一旦在关系生命的环节出了问题,就意味着道德上彻底破产,将无法在这个社会立足。这种意识,不但要靠法治和监管来巩固,更要渗入到每个人的血液中。社会每个角色,如果都能守本分,恪守心中的道德律,就不会有此起彼伏的“地沟油类”问题。(丁永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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