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风险管理与住房按揭贷款市场

2010年04月27日 16:53凤凰网财经 】 【打印共有评论0

一、概要

这次金融危机对金融体系的所有参与者来说都是一次发人深省的经历。过去几年发生的事件让我们重新聚焦风险管理及其失效原因和经济影响。

高盛内部,我们既应对了渡过危机的挑战,也回应了市场对我们在危机前及危机中采取行动的质疑。我们对按揭市场的风险管理和业务实践受到了广泛关注。对此,我们希望表明以下观点:

我们的住房按揭相关产品业绩表明,高盛在2007年和2008年没有对美国房市押下大规模的单向“赌注”,而且公司也没有连续或大规模净“做空”住房按揭相关产品。

高盛不是住房按揭相关产品市场的主要参与者。相对于公司的其它业务,与住房按揭相关的业务活动产生的净收入无论是总规模还是相对规模都很小。实际上,在2003年至2008年期间,商业和住房按揭相关产品的年净收入从未超过公司总净收入的2%左右。在2007财年,公司来自住房按揭相关产品的净收入不足5亿美元,约为公司总净收入的1%左右。

高盛没有任何特殊的信息渠道去获知美国房市将会暴跌。实际上,由于危机从次贷市场扩散到所有住房按揭市场,高盛住房按揭相关产品在2008财年造成的总净亏损达到约17亿美元。

高盛没有大规模押下对我们的客户不利的“赌注”。公司的总体行动取决于公司对风险敞口的管理及客户的活动,而不是对任何证券或市场可能发生什么样的判断。

作为做市商和承销商,我们在客户选择、适配性和信息披露方面保持了适度的高标准。作为按揭市场的做市商,我们的主要业务是协助客户执行他们期望的交易。作为承销商,公司的职责是协助发行人向投资者提供发行文件,并披露与发行相关的所有重大信息。

高盛的风险管理决定并不出于对未来可能发生什么的综合判断,而是出于对不可知事物的担忧。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并不能也不可能给我们提供绝对清晰的结果,这反映出美国住房市场不断变化的环境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正是这种不确定性让我们决定降低公司的总体风险。

高盛的债务抵押债券(CDO)产品主要出售给重点投资这类产品1的大型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和对冲基金。这些投资者可以获取非常详细的信息,从而做出自己独立的研究和分析。

高盛从未设计过有意让客户蒙受损失的按揭相关产品。我们必须牢记这一事实:按揭相关证券价值的下跌是房市整体崩盘的结果,并不是因为与之相关的衍生工具有任何缺陷。我们对这些衍生工具在意外情况下的表现并不感到意外。

这次金融危机尤其是按揭市场的崩盘有许多值得吸取的教训。想要避免未来再次发生金融系统危机,我们和其它金融机构都必须以此为鉴。

二、高盛的做市商地位

高盛销售和交易业务的核心就是我们的“做市商”地位。作为做市商,只要客户需要,公司随时准备、愿意并能够买卖金融工具。无论交易的对手方是谁或是否有现成的对手方,高盛的客户都希望公司执行交易。鉴于市场的全球化和复杂性,如果金融机构不动用自营资金代表客户交易,企业、机构和政府就很难进行融资、管理风险并获得开展业务所需的资金。

客户需求是高盛承担风险的最重要考虑因素。与客户交易产生的风险敞口是我们业务涵盖的金融工具“库存”的一部分。与市场价格、波动性和信用一样,这些风险必须得到积极管理。一旦公司与某个客户进行了交易并承担随之而来的风险敞口,我们最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就是进行可以抵消这一风险的另一个交易。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缺乏完美、匹配或抵消风险的现成交易,要做到对冲风险并不容易。尽管如此,高盛的客户都希望公司能够随时准备在任何市场条件下进行交易。

三、高盛在住房按揭市场的活动

高盛的住房按揭相关业务包括构建、交易、承销和配售按揭抵押或资产抵押相关产品。这些产品包括贷款、证券及以住房按揭贷款作为抵押的衍生产品。住房按揭抵押证券(RMBS)就是这样一款产品。通过RMBS,大量住房贷款被打包成一种证券,以相关的按揭贷款作为抵押品并为该证券的投资者创造收入。

CDO将各种RMBS和其它产生收入的资产打包并按风险重新分层。最高级的一层违约风险最低,因此投资者获得的利息也最低。对于“合成”CDO,双方参照某些资产进行衍生产品交易。合成CDO的性质决定了一方必须“做多”风险(即希望从参照资产的价值上升中获益),而对手方必须“做空”风险(即希望从参照资产的价值下降中获益)。

高盛并不是按揭贷款发起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实际上,尽管高盛在2007年3月收购了一家小规模的按揭贷款公司,但由高盛发起的贷款从未超过国内住房按揭贷款的千分之一。

在构建和承销RMBS时,高盛通常是从其它银行和贷款人那里购买相关贷款。在其它情况下,高盛的角色是担任按揭发起人贷款证券化的承销商。在这两种情况下,高盛都对交易对手方、贷款层面的信用、合规性和地产估值进行了尽职调查。在这种交易中,高盛的角色是金融工具的承销商而不是做市商。做市商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客户执行他们希望的交易。这一业务是在客户的驱使下发挥中介的作用。高盛努力做到为客户提供公平的价格。

与此相反,金融工具承销商的职责是协助发行人向投资者发行金融工具。在这种情况下,联邦证券法有效地赋予了高盛“守门人”的职责,即作为承销商,公司应当协助发行人向投资者提供发行文件,并披露与发行相关的所有重大信息。

在承销住房按揭相关证券时,高盛先要评估每一个按揭贷款发起人的管理层、相关政策和程序、承销标准、信用状况及其它方面的情况,然后才开始购买用于证券化的贷款。正是由于进行了评估,我们才决定拒绝10多家发起人并终止了与更多发起人的业务关系。

公司还动用了内部和第三方的资源,对我们RMBS发行中作为抵押证券的贷款逐一进行了尽职调查,包括审阅部分贷款文件、核实文件对州和联邦贷款法令的合规性,并参照可比价值选择性地评估了地产价值。因此,根据评估和分析,高盛通常不接受看起来有潜在重大法律、监管合规性或其它问题的贷款。回顾以往,我们当然希望当时的评估能做得更加细致。

但是,无论承销商对RMBS证券化做了多么详尽的尽职调查,也不可能且做不到保证偿付、业绩或任何回报。实际上,证券的购买者应当基于自身对未来房市和经济的预期,形成自己的观点并对证券价值做出分析,从而评估证券是否值得投资。最重要的是,针对资产抵押证券,公司的发行文件里披露了相关资产的详细描述。

四、高盛在住房按揭和CDO市场的地位

高盛确实不是住房按揭证券承销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公司进入这一市场的时间相对较晚,客户活动不多,而且按揭贷款发起业务的规模也不大。

高盛:风险管理与住房按揭贷款市场

<< 前一页12后一页 >>

相关专题:

高盛涉嫌欺诈 被美证交会指控

【独家稿件声明】凡注明“凤凰网财经”来源之作品(文字、图片、图表或音视频),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载。如需转载,请与凤凰网财经频道(010-84458352)联系;经许可后转载务必请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

欢迎访问凤凰网汽车2010北京车展专题
欢迎订阅凤凰网财经电子杂志《股市晚报》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编辑: zoulin
凤凰网财经
今日热图昨日热图
最热万象VIP
[免费视频社区] 锵锵三人行 鲁豫有约 军情观察室 更多
 
 
·曾轶可绵羊音 ·阅兵村黑里美
·风云2加长预告 ·天亮了说晚安
·入狱贪官菜谱 ·刺陵精彩预告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