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限售股上市征税怎么成了利多

2010年01月10日 11:08证券市场红周刊 】 【打印共有评论0

《红周刊》特约 应健中

2009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结束后的几个小时,三部门宣布从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限售股上市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机构报告对2010年可能出台的股市新政所做的各种假设墨迹未干,惟独没想到这条对潜伏在IPO之前的暴富一族的赢利抽头两成的股市新政。

于是,对没想到的出台新政开始了解读,解读的一致倾向竟然说这是新年的第一个利多。说政策力推股市的有之,说缓和限售股对市场冲击的也有之,说对中小板和创业板特大利多的更有之……但在我的眼中,这条新政怎么读都是利空,咱不说有多利空,但至少读不出利多来。

对大小非、大小限这部分巨额盈利征税,相信会得到大多数人的拥护。但对市场资金面带来的影响是好是坏,那是另一回事。如果对一大批暴富起来的资本人物不征税,他们套现出来的钱会干什么?买房、买车、买奢侈品、买股票、做PE……这钱要么留在股市和投资市场,要么进入消费领域。但现在国家对接下来套现的巨额盈利抽头20%之后,这部分真金白银就进入了国库,要么变成了巡航导弹保家卫国,要么变成了抗震救灾资金,要么变成了警察的薪金维护社会稳定,要么……归根到底一句话——这钱离开了投资市场、离开了股市。这么看来,对股市而言,您能说这是利多吗?

现在分析师们一厢情愿地认为,对暴富的大小限课税有利于市场的稳定,这话太牵强了,如果给您一个赚1个亿、但需要交20%税的机会,您愿意吗?相信没有一个是不愿意的,能缴税说明您赚大钱了。所以,套现的冲动依旧,我们不能以散户之心去度大户们之腹。

税收的功能就是平衡各种利益关系,对限售股征税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对股市而言,却说不上是个利多的题材。而且,这个题材的集中兑现并不是在当下,由于限售股的时限为1至3年,而启动IPO是在2009年的7月,所以,真正大规模实施解禁的时间是在2010年的下半年以后。今年IPO的重头戏集中在创业板和中小板上,源源不断地将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送上资本市场的舞台,在批量造富的同时,国家又多了一个主要的税收来源,这才是未来若干年中中国资本市场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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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li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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