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系天然垄断,电力不可能完全由市场定价,但政府也不应长期管住不动。
此次上调的2.8分钱,其实是补涨,是把去年因国家管制没能提上去的2分钱给补上去了。
值得强调的是,要让广大居民了解,明年改民用电价为阶梯式,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我们现在一味地追求低能源价格,煤价、水价、电价一涨就了不得了。”
电价改革势在必行,但此次上调电价并不能直接体现电价改革,只是临时性举措。
预计明日电力股高开后会维持震荡走势,不会出现大涨。操作策略上,建议中长线配置。
此次电价上调后电力股短期还会持续走好,预计明日出现冲高后会维持一个整体温和上涨走势。
基础能源价格的上涨将很快影响到各行各业产品的价格,将有可能触发全面的价格上涨。
为保住电煤价格,煤炭企业大面积限产、小煤矿停工,目前占到山西煤炭总产量48%的小煤矿基本停产,煤炭供应量的紧缩不但避免了电煤价格的大幅下跌,而且秦皇岛下水煤还出现了小幅反弹;五大发电集团也毫不示弱,利用海外动力煤倒挂局势,联手采购海外低价煤排挤国内煤企,而坑口煤也因此出现了小幅下跌。[详细]
“如果电企嫌煤炭贵而不订,铁路的运力就会失去。一旦运力没有了,价格再便宜,买了煤也运不出来,这对电企压力非常大。”电力专家表示,煤炭市场状况即使出现低迷,煤炭企业也可以通过“限产”和调节销售数量来调节煤炭供求关系。而电力企业承担“保电责任”,在博弈中处于下风。[详细]
煤电之争,背后反映的是我国能源价格结构性的矛盾,在我国,电价由国家定,而作为原材料的煤价却市场化,“市场煤”和“计划电”不同价格体制必然形成冲突。当煤价平稳时,电价受冲击不大;一旦煤价巨幅波动,电价不变,无法将上涨成本“疏导”出去,矛盾顿显。[详细]
从一开始就以行业特殊为由,政府将配置资源的权利移交给电网公司,并允许电网通过隔阻供需交易获取利益。不彻底的电改使电网既不需要为“拉闸限电”对用户赔偿,也不需要为电厂发不出电承接连带责任。电网对买卖双方都不履行责任,合理合法地挡在供需双方之间,成为唯一的“总买家”和“总卖家”。[详细]
独立发电商、电网服务商、电能批发商、零售商和消费者共同构成了电能商品的流通价值链。在“单一购买者”市场模式下,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使得电网企业客观上拥有了流通主导权,并凭借流通主导权促使流通价值链上的其它市场主体为自己的市场行为服务,形成“我有市场不怕你不就范”的市场扭曲。[详细]
中电投副总经理兼中电国际董事长李小琳表示,根据行业统计,2008年五大电力企业整体亏损400亿,亏损与煤炭价格持续高位、电价机制改革不到位有直接关系。“去年电力和煤炭行业的境况可以用‘冰火两重天’来形容。”在电力企业出现亏损的同时,煤炭行业却是实现了2000亿元的高额盈利。[详细]
03年以来,官方明确了发电、售电价由市场形成,输配电价由政府制定的改革方向。但受多种原因影响,电改进展缓慢,电价仍由政府统一制定。总体水平低、机制不合理的矛盾非常突出。一厂一价,甚至一机一价的上网电价,一直没有独立的输配电价,交叉补贴严重的销售电价,共同构成了“世界最复杂的电价机制”。[详细]
业界把电改不到位与我国依赖资源高投入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联系起来。具体到各环节,矛盾越发突出:上网电价不能及时反映燃料、投资和脱硫等成本变化;输配电价形成机制尚未落实,制约了资源优化配置;销售电价不能合理反映成本,水平偏低,影响节能减排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详细]
“煤炭卡特尔”多年来已习惯随时加价,通过“市场煤、计划电”将提高的煤价传导给电价,逼政府通过“煤电联动”让市场下游的电企和终端消费者一起买单——有多高的煤价,电价就会相应“顺出去”多高。“煤电联动”的机制,实质上成了煤炭和电力轮番涨价的机制,成为电力消费者不断为之“兜底买单”的机制。[详细]
为解决电力缺口而简单进行规模扩张,在当前恶劣的经济环境下已显得并不和谐,也被证明带来了不少负面效应。同时,发电、输电和用电侧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调整压力与动力。但是,如果放慢扩张的步伐,电力会不会再度出现短缺?不管是选择电力过剩,还是适度紧缺,电力市场化问题都不容回避。[详细]
近年来,国内电力供需之所以产生如此多争论甚至误导,关键在于体制没有理顺,电力过剩以及投资过剩,究其根源是体制性过剩。如果不能正确看待电力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国内电力将不可避免地在“缺电、上项目、过剩、减少投资、又缺电”的恶性循环中徘徊。[详细]
有关部门应该更多地从市场化改革的角度来看待和解决电力过剩问题,市场需求是由工业化阶段、产业结构和需求结构等一系列内在因素决定的。当缺口比较大时,投资增长就比较快,但达到总量大致平衡后,价格信号会引导供求矛盾逐渐“减缓”,将来可能会步入一个平缓时期。[详细]
发改委官员称,煤电价格的激烈矛盾,与煤电联动机制执行不到位有关。“尽管大家对煤电联动有不同看法,但在电力体制改革尚未取得足够条件时,煤电联动对保证煤电双方的正常生产经营,以及整体经济的稳定都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需要进一步完善煤电联动机制,设置一定的价格缓冲区间,避免重演08年的尴尬。”[详细]
发改委2005年曾制定了“煤电价格联动”政策,试图解决煤电双方矛盾:以6个月为一个煤电联动价格调整周期。在周期内,平均煤价比前一周期涨幅达到或超过5%,则需调整相应电价。我国至今已实施两次煤电价格联动,效果尚好,但深层矛盾并未就此解决。[详细]
能源专家韩晓平:解开煤电博弈这团乱麻的关键是在电力买卖双方建立长期协议机制,供电企业交给地方政府管理,价格根据用户用电特性和安全要求,由双方以及燃料供应企业和运输企业共同协商。同时,发改委应该进一步明确和鼓励煤电之间建立长期协议机制。[详细]
如果发电企业可以从电力用户那里获得长期协议,它会自然而然地将权益和责任延伸传递到煤炭和运输企业,实现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如果煤炭企业拥有20年-30年的长期供煤协议,并被承诺每年根据通货膨胀指数对价格进行调整,煤炭企业和矿主们就会加大安全投入,控制超产,确保自己的长期利益。[详细]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市场观察员李朝林表示, 可以逐步放开电力产品的价格管制,对小的电力用户,电网向电厂采购电力产品后向小客户销售,电网获得差价利润,对大的电力用户,电厂直接签订供电合同,电价由电力供求企业自己决定,电网以“过路费”的形式收取过网费用,以解决煤-电厂-电网之间的矛盾。[详细]
中国的煤电问题不是放开价格管理就能够彻底解决的。如果供需关系扭曲,价格再不管制,煤价电价就会飞涨。导致煤电之争的根子还是因为电力改革的停滞不前和方向性失误所致。煤炭的市场化取决于电力的市场化,如果用电者和发电者无法进行长线交易,煤炭市场就不可能形成长期协议。[详细]
煤电联动政策始于2004年底。方案规定,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相应调整电价。作为典型的政府定价制度,在煤电矛盾空前突出的今天,煤电联动是否可行?它究竟是电力体制改革的必要过渡方式还是价格市场化的倒退?【详细】
煤电谈判已没有妥协余地,政府又拒绝干预煤炭市场化定价,眼下可行方式只有重启煤电联动,这也是电价改革前的过渡方式。 【详细】
发改委官员尽管大家对煤电联动有不同看法,但在电改未取得足够条件时,煤电联动起了重要作用。
原中电联秘书长陈望祥补贴并非市场经济的办法,压煤价也不可操作。仍是煤电联动最有效。
厦门大学教授林伯强政府有必要尽快恢复煤电联动权威性,否则,煤电矛盾将影响两行业生产。
煤炭的价格应该根据煤炭市场的供需来定,电价应该根据电力市场的供需来定,原本是两个市场,怎么联动?【详细】
国家开发银行顾问吴敬儒从长远看电价改革如果仅仅通过煤电联动,最后并不符合市场发展规律。
业内专家煤电联动不仅对解决煤电之争毫无意义,而且将背离电力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
国家煤监局调度中心潘伟尔行政行为的煤电价格联动不利于价格市场化,是计划经济思维的产物。
要保障居民对通胀的承受力,也应该建立一种社保标准与物价指数的联动机制。[详情]
煤电联动机制放置于“民生为天”时代下,有必要重新确定“分配比例”。[详情]
能源价格必须改革,走向市场化是趋势,不改革无疑扼住了经济增长咽喉。[详情]
电力企业也是企业,是企业就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