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年度报告展望篇:消费维权新期待
百姓期待听证会能够更加民主透明。 (资料图片)(上)
《消法》修订消费者代表座谈会在京举行(中)
网络购物亟待规范(下)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一年比一年重。就在采写这篇文章之际,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09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全国各级消协组织2009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36799件,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6060件,消费者投诉仅比上年微幅下降0.3%。
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道路仍然坎坷,任务仍然艰巨。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未来的征程中,哪些问题最受消费者的关注?哪些难题能率先取得突破?
NO.1
《消法》能否升级完善
《消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已经有16年的时间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提高以及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消法》也需要尽快完善。2008年10月,《消法》修订工作列入了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
围绕《消法》的修订,社会各界也进行了广泛的讨论。有关方面也正在起草《消法》修订草案初稿,下一个年度这部新的《消法》能否完成升级,值得期待。
在修改方向上,《消法》修订要着眼于建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细化损害行为的认定依据,确立倾向消费者的举证责任制,理顺行业规范与法律规范的关系。在消费维权体制方面,要加大对消费者组织的支持力度。应该在综合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与国际接轨,不断适应新的形势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修改内容上,首先应明确消费者的概念。另外,应考虑引入小额诉讼制度,建立专门的消费法庭,快速解决小额消费纠纷,节约司法成本。此外,还要加大惩罚性赔偿的惩罚力度,建立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连带责任制度、冷静期的后悔权制度等等。对目前发生消费纠纷比较多的地产、教育、医疗、汽车等领域,应该作出相应的规定,将其纳入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之内。
总之,《消法》修订涉及方方面面,如果能够通过,将大大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
NO.2
网络购物能否更加规范
目前,网络购物凭借传统购物无可比拟的优势,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接受和认可。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了1.08亿人次,全年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超过2500亿,较2008年翻番增长。与网络交易的火爆相比,在对网上交易的管理方面我国法律仍是空白。
众多消费者体验到了互联网轻点鼠标买东西的便捷,但同时一些不法卖家利用网络购物虚拟性、异地性的特点,设下了无数消费陷阱,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极大侵害。由于大部分中小型网络交易平台并不要求卖家实名注册、网上商户一般也没有登记注册营业场所、交易双方也互不见面等原因,给相关部门的监管带来困难。
商务部于2007年出台了《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北京、上海等地区的地方性法规也对网络购物有所规范,但都是以原则性规定为主,缺乏具体的保护措施和罚则。遇到网络购物纠纷,主要还是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及国家有关“三包”规定进行处理。
只有尽快建立起网络交易监管机制和相应法规,才能保证网络交易的健康发展。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网络交易的职能。国家工商总局从去年开始就着手调研起草《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暂行办法》,以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行为,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目前,这一办法尚处于调研论证阶段,待时机成熟后再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总经理徐龙提交议案,建议尽快制定统一系统《电子商务法》,以引导和规范电子商务活动,防范和减少网上交易风险。议案中他还附上了一份详细缜密的《电子商务法》(草案)。
网络交易相关法规今年能否出台,网络交易环境能否改善,这些问题都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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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盛秀华
编辑:
wang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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