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注电摩国标之争 发急件给天津市政府
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两个行业之间的国标之争,已引起国务院办公厅的关注。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已向天津市政府发送急件,要求报送电动自行车行业现状,以及该行业对电动摩托车国标的意见和建议。
“整车与配套企业500多家,产销量占全国市场30%”,昨日,天津自行车行业协会理事长龚孝燕说,天津目前已成为国内最大的电动自行车产销基地,这应该是国务院发函天津的主要原因。
接到国务院办公厅的急件后,天津市政府信息处将该函转至天津自行车协会,协会已报送《关于电摩技术标准的负面影响》文件。龚孝燕表示,在回复文件中,天津自行车协会强调:40千克体重、20公里时速,两国标(电动摩托车国标、电动自行车国标)对于该两项指标无缝对接的结合形式,窒息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修改和产品创新空间,造成两个技术标准不平等、不对称和在价值取向上的严重冲突。
据了解,由于1999年实行的电动自行车标准对车重控制过严,企业尽管采取多种方法,仍难将车重控制在40千克之内。据龚孝燕介绍,回复文件中,天津自行车协会呼吁暂缓执行电动摩托车国标,同时修改10年前的电动自行车国标,借鉴日本、欧盟等国际电动车主流市场的产品技术标准,取消对电动自行车的体重限制。(记者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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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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