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网融资关头遭遇版权炸弹 优酷土豆不认盗版
视频行业版权之战再次激起。本周二,搜狐视频联合激动网、优朋普乐公司以及110家互联网视频版权各权利方,宣布成立“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联盟律师称,将在未来一年内对包括优酷、土豆、迅雷等“严重盗版”的网站提起诉讼,索赔金额高达1亿元。
按照此前的业界传言,优酷、土豆等视频分享网站的上市计划都在2011年。在此之前,上述视频网站都将于今年年底进行最后一轮融资。在这样的背景下,搜狐本周引爆的“版权炸弹”显得意味深长。
“挤牙膏”式诉讼难治盗版
视频网站因为版权遭遇诉讼案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尤其是进入2009年后,伴随着视频分享网站的日渐主流化,广告主和4A广告公司对于视频网站的接受度越来越高,产业链上的各家版权拥有方对于视频分享网站的容忍程度也终于越来越低。
国内目前音像制品的产业链上,版权的最初拥有者为发行商,发行商将不同形式的版权授予分销商后,再由分销商根据所取得的不同形式的授权制作相关产品并经营。
但这条在传统领域内通行无阻的链条,在互联网领域内的运转并不顺畅。长期以来,由于互联网版权在界定、运营方面的模糊,发行商的权利很难得到保护。发行商的缺位也直接导致分销商的尴尬和弱势,这也成为本周二激动网、优朋普乐和华夏视联站到搜狐同一阵营的原因之一。相对于名声在外的视频分享网站来说,上述三家公司虽然名气并不甚高,规模也不大,但在传统版权的网络化方面,比起更重视流量和广告收入的视频分享网站来说做得都更加到位。
站在激动网等分销商背后的,是一百多家版权发行商。不过在此之前,尽管一直对涉嫌侵权的视频网站也有诸多不满,但无论是发行商还是分销商,除了“逮到一个告一个”,找不到更好的办法。
可惜的是,这种“挤牙膏”式的办法很难从根本上改变盗版视频横行互联网的现实。而付出高昂诉讼成本之后索赔得来的区区数万元的赔偿,对版权权利方来说无异杯水车薪,而对于视频网站来说,甚至都被计算为一种运营环节里可能产生的成本。
优酷、土豆“不认盗版”
针对搜狐等“反盗版联盟”的指责,周二下午优酷、土豆、迅雷三家公司都表示直接否认,并暗示搜狐“夸大其词”,其原因在于“并不了解视频分享网站”。
土豆网周二回应说,目前版权生态圈仍不完善,但一直在倡导保护版权所有人权益的法理精神。土豆网CEO王微说,“今年2月土豆网也正式启动广告分成系统,版权方最高可以获得30%的广告收益分成。期望通过分成、采购、合作等各种方式能够逐步解决和版权方在商业利益上频繁出现的纠纷。”
优酷周二给出的回应与此大同小异。古永锵说,整个视频行业、整个互联网行业是一个彼此联动、相互照应的生态系统,需要大家的合力而为。
周二的另一个焦点是法律问题。在视频网站投放广告而涉嫌“帮凶”的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也被推上“被告席”。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没有任何一家大广告主对此表态。
而周二出席“反盗版联盟”发布会的多家4A广告公司也表示,将根据CR尼尔森建立的正版视频公示和广告投放指南平台,统计互联网行业内各媒体具备合法版权的影视内容,反对无版权内容的播放行为。
尽管如此,依然有法律界人士质疑称,广告主受到“连带诉讼”并无法律依据。知名互联网分析人士,速途网创始人范锋对此表示,反盗版联盟拉上广告商是希望实现“釜底抽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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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视频网行业诉讼表
2009年1月 激动网、北京保利博纳、北京橙天娱乐等80多家版权方宣布,将发起年度清算,对土豆网等视频分享网站进行起诉。随后,激动网在上海对土豆网发起十余起有关的诉讼,这些案件至今仍在审理中。
2009年5月 搜狐联合北京鑫宝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举办新媒体版权合作及维权发布会,宣布就《我的青春谁做主》一剧被“盗播”一事,起诉迅雷、酷6网、56网三家视频网站。
2009年7月 乐视起诉迅雷看看一案,侵权内容中出现的广告主被列为被告。
2009年7月 央视下属的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对6家盗播节目的视频网站提起162件诉讼,索赔1620万元。
2009年8月19日 央视网和凤凰网联手发起成立“网络视频版权保护联盟”,电视台网站开始大力反击视频网络盗版。
2009年8月21日 优朋普乐状告TCL互联网电视侵权。原告认为,TCL生产销售的“MiTV互联网电视机”,存在利用互联网作为传输途径,大量向用户传送未经其授权的影视节目。
2009年9月3日 优朋普乐公司CEO邵一丁宣布该公司近期将起诉迅雷的大规模盗播视频行为,并将向迅雷进行高额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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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梧
编辑:
ma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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