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功成:中国养老保险世界上最昂贵 雇主缴费应下调(3)

2010年11月11日 09:17新京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最昂贵保险费应下调

新京报:现在有种呼声,认为我国的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高,应该下调,你怎么看?

郑功成:完全有必要。现在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单位的缴费是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是8%,两者相加高达28%.在我的印象中,这可能是世界上最昂贵的养老保险制度了。如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120多年了,其人口老龄化程度比我国还高得多,它现在缴费比例,也还没超过20%.

新京报:如果下调,雇主和劳动者中间,下调谁的比较合理?

郑功成:在其他国家,绝大多数是雇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缴一半。我国是雇主(用人单位)缴费是劳动者两倍多,因此他们应当下调,可能劳动者缴费还要增加。

当然,前提是必须要提高劳动报酬。调整后总的缴费费率应下降。

新京报:缴费费率下调,会不会带来收支亏空?

郑功成:我对此比较乐观。第一,从全国养老保险总的数据来看,是收大于出的。目前存在的问题首先是地区分割,有的地方亏空,有的地方却有结余。如果把它上升为全国统筹,养老保险收支就是收大于支。因此,地区分割的现状必须要改变,这不仅是制度的公平性要求,也是这一制度财务稳定、可持续的内在要求。

第二,我们现在的制度实际上是选择性的,许多年轻人并未进来。在未来,伴随工业化的日益成熟,城市化进程也必定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年轻人会进入这个制度里面。所以说随着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养老基金收入会越来越多,支出的份额相对来说就下降,降低费率也就有更大的空间了。

新京报:但现在确实面临着支付压力,怎么办?

郑功成:这是我要说的第三个问题。现在为什么有支付压力?主要是计划经济时代几十年的中老年职工社保有欠债,当时没交社保基金积累,但他们也应当领取养老金,而这种养老金现在来源于用雇主(用人单位)和参保劳动者的缴费。

我认为,中老年职工的养老金历史责任,从理论讲不应该完全由现在的参保人缴费偿还,更合理的做法,应该通过财政补给来化解。

如果剥离了历史负担,养老保险制度的负担显然会大大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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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钱昊平   编辑: hu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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