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规划瞄准区域一体化 权威法人协调机构仍缺位
本报记者 孙小林 实习记者 伏昕上海报道
长三角已无悬念,随着备受关注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获得国务院的批准。
从2004年启动编制,《规划》已几易其稿。选择在“十一五”末、“十二五”初推出《规划》,显示了《规划》制定过程地方利益关系协调的复杂性,以及国务院缜密思考。
长三角地区的产业一体化,一直成为《规划》诞生过程的利益争夺焦点。这次,《规划》给出了明确的说法:对长三角各个城市的定位以及各个城市的产业定位,基本以各个城市的现实优势产业为基础,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长三角产业同构的压力。
《规划》明确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发展的战略定位,即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到2015年,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2020年,力争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当下,地方已闻风而动。本报记者获悉,就在5月25日,《规划》获批的第二天,上海市政府的一些智囊就紧急举行了一次内部讨论会,就《规划》获批后上海方面的影响进行热烈研讨。
为区域一体化扫除障碍:将长三角视为一个有机整体
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5月24日公布的《规划》中关于长三角产业带布局方面的阐述,参照的是2009年6月的那个最后一次征求意见的《规划》草案版本。
最新版本的《规划》,要求发展“一核六带”,强化上海发展核心地位,优化提升沪宁、沪杭沿线发展带,重点建设沿江发展带、沿(杭州)湾发展带,积极开发沿海发展带,培育宁湖(湖州)杭发展带,引导发展沿湖(太湖)生态服务带。
按照苏州市副市长曹福龙的解释,“一核六带”第一次在空间形态上将长三角地区各行政区视为一个有机整体,未来发展中大踏步推进区域一体化扫清了障碍,打开了通道。
《规划》还首次明确了以上海为中心,以南京、杭州、苏州、无锡、宁波为副中心的格局,而以前,一般意义上只认为杭州、南京和宁波才是副中心。
这显示《规划》对长三角城市的定位日趋升高,以上海为例,2009年版本草案提出要“以上海为发展核心”,而2006年版本草案则提出“强化以上海为发展核心”。
不仅如此,其它一些城市的定位都得到了提高,“定位的提高是因为各个城市都在快速发展中。”江苏省发改委常务副主任曲福田此前对本报记者这样表示。
此外《规划》还提出了五个发展轴,具体为泰锡湖物流产业和南北拓展轴、通苏嘉南北物流和轻工经济轴、杭绍甬产业和港口联动轴、宁通城镇集聚发展轴、申苏浙皖西部拓展轴。
其中,沿湖发展带引人注目,按照苏州方面的解释,沿湖发展带与多年前呼声甚高的“环太湖城市圈”在空间形态上几乎是重合的,“这对于发展苏州、无锡、常州、嘉兴、湖州非常有帮助。”
而申苏浙皖西部拓展轴表明《规划》将安徽部分纳入其中,对此安徽省发改委地区处相关人士25日表示,“这表明安徽将与长三角地区形成共同开发格局。”
不过,国家住建部城乡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沈玉芳告诉本报记者,“这个《规划》更偏重于经济发展计划,而不是区域规划,长三角地区深层次的问题,障碍性的因素都没有详细阐明。”
在沈看来,目前出台的《规划》“感觉还是比刚开始的时候打了折扣”,其认为“作为区域性试点,全国已经推出了17个地区发展规划,长三角地区究竟有哪些不同,具体到土地和城市等方面,还需要推出进一步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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