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参事:中国房价绝不会越调控涨得越快(2)
原则五:支柱产业也有规模问题。
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和对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增大,毫无疑问,房地产市场对一国GDP增长的贡献度会日益提高,其支柱产业的地位也日益凸显,这是必然的。客观上,亚洲金融危机后中国经济的恢复增长,当今美国次贷危机后中国经济的复苏,房地产市场作用不可抹杀。但是必须认识到,第一,如同国民经济中其他支柱产业一样,其发展速度同样是有限度的,并不是规模越大越好。否则,日本和美国就不会发生危机了。第二,在某一时期,由于房市的过度推动,一国经济可以表现为增长形势可嘉,但并不意味着该国经济本身就不存在严重的结构问题,也不意味着从长期看一国经济可以实现可持续性的增长。在这方面,其他国家有案可析。在中国,由于近十几年来居民消费率不断趋低,美国金融危机后出口减少,增长受阻,因此只能靠投资、靠房地产过度投资来推动经济增长和就业,在亚洲金融危机后是如此,在美国金融危机后同样是如此,但这不是长久之计。
原则六:应削弱房市的虚拟资产因素。
在现实中,住房既是消费品,又是投资品,这已是不争的事实。特别是在美国金融危机后,全球货币供应过多、物价上涨预期压力加大,中国现行房地产政策取向又处在研究调整、不完善、不明朗预期下,购房投资的金融资产属性日益上升,这更是不争的事实。而房市的金融虚拟资产属性越大,对一国经济周期波动、稳定宏观经济的负面干扰就会越大。各国的经验与教训证明,凡是将房市主要作为消费品市场的,一国的周期波动会小,经济稳定增长,如德国;凡是将房市主要作为投资品市场的,情况恰恰相反,如日本、美国遭遇的危机等。因此,在近阶段,中国运用经济手段削弱虚拟资产市场的过度波动,同是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内在要求。
原则七:跨期消费要有度。
运用金融手段鼓励居民跨期消费,既支持房市发展,是提高一国经济效率和国民福利的长期有效手段,也是近期扩大内需和消费的短期政策要旨。但是,凡事皆有度。跨期消费必须考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趋势,及其与宏观经济稳定发展的平衡。在这方面,美国次贷危机已给我们提供了一部很好的反面教材。评判居民负债率高低的优劣标准,不能简单思维,拿已“出事”的金融市场发达国家数据为依据进行比较。因此如果在了解跨期消费政策兼有宏观政策属性含义之后,政府绝不应该允许商业机构在按揭首付比例(包括第二套)等政策上自由竞争,也不应该在政策含义上含糊不清。
原则八:购房观念由制度决定。
许多人说,相对而言,中国人购房受文化、家庭观念、习惯影响较深。作者认为,体现为文化观念习惯的上层建筑是可以变化的。这一变化取决于一定的经济基础和制度。同处欧洲的德国,与英、美等国同受基督教文化的影响,但英、美等国因为主动推动金融自由化战略,住房投资投机政策限制较少,则购房比例高,房价波动大。而在主要鼓励、优惠租房制度的德国,则百姓购房比例低,相当多的有钱人愿意一辈子租公寓甚至别墅,而不愿投资投机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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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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