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红内幕交易案背后:中山公资委建猫仓(3)

2010年06月05日 09:51中国经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导演兼主角——公资委

如果李启红真如前述资深媒体人所言的只是扮演信息泄露的渠道角色,那么这场内幕交易后是否还有“大鱼”在隐藏?

中国经营报》记者经过调查得知,李启红涉嫌内幕交易案背后,中山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山公资委)或许才是整个事件的导演。

与其他各省市不同,在中山市政府的组织结构中,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国有资产分属两个不同的行政单位管理,分别是上述中山公资委和中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山国资委)。

根据记者从中山市档案馆查询的资料显示:1998年10月29日,中山市委市政府决议成立中山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资料名称:《关于成立中山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中委[1998]30号)),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与该局合署办公。

就在该年的12月4日,中山公用事业集团发起成立,登记股东为中山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04年,中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改组成为中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此,对于中山市国有资产,有了两套班子管理。

本报记者查询了中山公用自成立起至今的所有定期报告(包括历年一季报、中报、三季报、年报)发现:在2007年8月重大重组过程中,有两家公司于重组前进入十大股东,而重组后抽身而退,获利颇丰。

其中一家为深圳市银控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深圳银控”),本报记者通过工商资料查询得知: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25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6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小平。

中山公用的历年报表中显示,2007年中报(截至2007年6月30日)中,深圳银控以135万股持有量位列十大股东。而在2007年三季报(截至2007年9月30日)的中山公用十大股东中,深圳银控已经不知去向。更令人震惊的是:在2007年中山公用的一季报中,深圳银控也没有出现。

这也就意味着,深圳银控是在2007年4月1日后建仓,至2007年6月30日持有135万股中山公用,而中山公用的重大重组停牌起始日为7月4日,截止日为9月10日。也就是说,深圳银控“精准投资”,在不到三个月之内,建仓赚取至少360%利润后抽身而退。

由于时间有限,且深圳银控的股东位于广东省外,截至本报发稿前,记者未能更为深入调查了解到深圳银控是否与此次内幕交易有关,但本报记者从另一家神秘公司却查到,中山公用内幕交易背后隐藏着的并非只有李启红这样的“硕鼠”,还有来自中山公资委的这只“大猫”。

与深圳银控相同,中山市振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山振业)所持有中山公用的269万股也是在2007年三季度全部抛空,并获利8600万元顺利出逃。(请见本期B2版相关报道)。

2010年6月3日,本报记者从中山市工商局查询得知:中山振业成立于2009年6月23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50万元,其出资人分别为:中山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山实业”,出资40万元,持股80%),中山市公物仓储中心有限公司(下称“中山仓储”,出资10万元,持股20%),法人代表:张来明,办公住所: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5楼。

顺藤摸瓜,记者再次查验中山实业、中山仓储,发现中山实业成立于2000年1月5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都为5507万元,属于国有独资企业。其出资人只有一个: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法定代表人:欧阳泽生。办公住所同样为: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5楼。

而中山仓储的出资人为中山实业和中山市润业发展有限公司。

综合上述信息得知:中山实业通过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共计持有中山振业98%股权,而中山润业持有2%股权。

中山公用、以及中山公用的大股东中山中汇、中山实业、中山振业的办公场所同为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5楼。

记者来到兴中道18号,发现一栋楼两套牌子,左边为中山中汇,右边为中山公用。

当记者试图以张来明朋友的身份进入财兴大厦时,被前台以“张总说不认识你”阻拦。记者在表明身份,出示证件后,仍未能进入。

随后,记者拨通了中山振业登记的张来明手机号码,发现该号码已经非张本人所用,而登记的固定电话则由中山中汇工作人员接听,“张来明在上市公司那边,我们在南楼,他们在北楼,你从旁边的电梯上去找他。”不过记者最后仍未能找到张来明。

经过记者核实,更为意外的是:中山振业法人代表张来明竟然是中山公用物业开发事业部综合部部长。中山实业法人代表欧阳泽生则为中山中汇副总裁,曾经也担任过中山公用董事,还曾担任过中山市另外一家国有上市公司中炬高新(600872.SH)董事(详见本期B2版相关报道)。

2006年9月,中山市国资部门为了理顺中山公用股权结构,专门成立中山中汇,从而将原本属于中山市公资委的中山公用集团股份划转至中山中汇,也就意味着自那时起,中山公用集团的重大重组已经提及议事日程,而中山振业的成立日期恰恰也在此时,“内幕交易无可避免,作为重组发起人的中山国资部门,属于监管者,而中山公资委是中山公用直接股东,成立一家投资公司提前买入股票,这不是内幕交易是什么?”一位律师如是对记者说。

而此时,李启红还没有成为中山市市长,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的身份似乎也可以提前知道此信息,然而记者从中炬高新的历史资料中得知,李启红涉嫌内幕交易案中,主角早在2000年就已经由中山公资委扮演。

李启红涉嫌内幕交易一案,背后更多内幕显然还有待揭开。本报记者将持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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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fu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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